3.15活动宣传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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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清晰的头脑才能将宣传总结写的到位,及时写好宣传总结是我们的宣传结束后一定要做的,下面是58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3.15活动宣传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

3.15活动宣传总结7篇

3.15活动宣传总结篇1

3月15日,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xx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x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区局与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三、活动效果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15活动宣传总结篇2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市金融办联合xx银行xx市分行在辖内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是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3.15期间,全市邮储自营网点和邮政代理网点联网播放金融消保动漫宣传,告知消费者金融机构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应履行的义务;滚动播放“加强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 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八项法定权利 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畅通维权渠道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活动主题标语,公布95580咨询投诉电话。同时,充分利用基层网点与客户零距离接触的优势,在营业网点摆放展台,由银行宣教人员向客户发放宣传材料,xx县支行向金融消费者宣传和解读政策文件,利用典型案例,剖析金融消费者维权途径,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能力,以及宣传有效保护银行卡信息安全的手段,培养社会公众安全支付习惯;定远县支行向金融消费者发放《“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20xx)》,解答业务疑问,宣传其依法享有的六项权利,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二是自主开展户外宣传活动。3.15当天,各支行按照当地人行和银行业协会的部署,在人群集中地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如市银行协会组织成员单位在xx广场开展以“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市分行和市邮政公司在指定位置摆放宣传台,悬挂“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手册供过往群众阅读;xx市支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的号召,会同当地机关单位、国有企业、银行在世纪广场摆台设点,开展现场咨询活动,支行工作人员通过通俗易懂的话语、生动的案例讲解向广大群众宣讲现代金融、法律知识,普及金融产品、服务,增强其对电信诈骗等犯罪的警惕性。

此外,各支行还根据活动方案的要求,重点在农村地区和县城人流量较大的地区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如xx县支行深入xx村,利用信贷员到村里开推介会的契机,向村民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提高村民的维权意识,直观地了解金融知识;天长市支行工作人员进驻人流量集中的xx小区,设立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摆放电信诈骗风险防范、反假币知识、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以及构建安全支付环境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向过往公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疑问解答及投诉和建议接收等活动;凤阳县支行结合网络上影响较广的“xx事件”,走进xx学院,通过在校园内分发宣传单册,向同学们讲解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相关知识,揭露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法和犯罪伎俩,提醒大学生们多掌握一些公安机关、媒体发布的防骗技巧,配合公安机关共同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运用微信渠道进行宣传。市分行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电信诈骗揭秘”,并号召职工在微信朋友圈进行广泛宣传,增强金融消费者风险识别能力,谨防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

本次活动的有效开展,全面提升了公众金融安全和金融知识水平,积极引导客户熟练运用银行各项金融服务,增强了金融消费者的信心;同时也进一步了解了公众的金融需求,树立了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品牌形象,有助于银行业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3.15活动宣传总结篇3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我镇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隆重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使纪念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我镇及时制定了活动方案,对纪念活动进行了部署,同时,成立了“xx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组”。

二、组织开展市场检查

3月12日至13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出动,分别在马集街道、马集中学等单位,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三、突出主题,加强宣传

组织大型街头宣传活动。3月15日,我镇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在马集街设立法律宣传台,开展大型法规宣传活动,并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以此来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整个街头宣传和商品展示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从街头宣传的情况看,群众索取宣传资料的越来越多。可以看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逐步提高,寻求维权知识的欲望越来越浓。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

3.15活动宣传总结篇4

按照中消协部署和省工商局的要求,以中消协“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以宣传新《消法》为重点,隆重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使3.15宣传纪念活动有创新、有声势、有实效,扩大了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了消费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拍摄电视专题片,扩大活动影响力。拍摄制作电视专题片《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宣传一年来,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检验检疫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亮点。二是制作“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电视专题片,宣传新《消法》的新内容、新亮点。以上专题片都在活动现场和省电视台播放。三是开展绿色消费倡议活动。根据新《消法》精神,在活动现场,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会长叶木凯代表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全省广大消费者发出倡议:“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建设共同美丽家园”,要求广大消费者践行“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让地球拥有青山、绿水和蓝天。省人大领导,各部门领导以消费者身份,带头签名响应,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广大消费者纷纷响应。四是成立“室内装修装饰装修专业委员会”。特聘请李蔚青(厦门大学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为“福建省消委会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在活动现场由省政府副省长郑晓松为“福建省消委会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专业委员会” 授牌。以上内容以室内会议形式,由电视台主持人主持,有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委宣传、省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等12个职能部门、诚信企业代表、消费维权志愿者等参与的纪念宣传活动,于3月15日在福建会堂国际厅举行。五是在3月16日开展新《消法》宣传咨询活动。3月16日上午省消委会和福州市台江区工商局在福州红星美凯龙广场,联合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为主题及“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建设共同美丽家园”消费者签名活动。活动现场就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并开展了消法知识有奖问答。

从3月10日起连续8天发布3.15活动新闻,引起中央媒体、省内媒体的热切关注,各大媒体不惜用整版进行大篇幅报道,或在要闻时段播出。中央级网站人民网福建频道、新华网福建频道更是配合省消委会专门制作“3.15”专题,深度报道我省的消费新闻。一是不间断地发布新闻。省消委会从3月10日至17日,保持每天一至两篇权威新闻发布,共发布12篇新闻。其中《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冠军版科鲁兹宣传销售引争议》、“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建设共同美丽家园”消费者签名活动、《新消法亮点》等这些新闻得到中央及省内媒体大量刊载,媒体刊发篇目多达上百篇,网络转载量上千篇次,起到非常好的宣传效果。中央级网站人民网福建频道、新华网福建频道更是配合省消委会专门制作3.15专题,这些专题上传了大量省消委会的工作新闻,包纳几十万字及图片,提升了省消委会品牌影响力。二是各大媒体给出重要版面及时段进行报道。10日发布的第一篇新闻《冠军版科鲁兹宣传销售引争议》得到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媒体的关注,人民网以《消费维权1号案:福州华骏雪佛兰4s店自装“冠军版”科鲁兹引争议》刊发,网易、凤凰网、中国日报网等媒体纷纷转载。《2013年福建消费投诉分析报告》、《2013年福建消费维权十起典型案例》发布后,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州晚报、法制今报等省内媒体均已整版进行报道。《福建隆重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福建全省联动倡议绿色低碳消费》新闻稿得到人民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新闻中心、福建广播电台等党报党台党网的大力支持,并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刊播。三是消费维权更有效果。《冠军版科鲁兹宣传销售引争议》稿发布后, 4s店老总受厂家委托亲自到省消委会认错道歉,并表示停止不当宣传、停售冠军版科鲁兹汽车;《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发布后,海峡都市报以《省消委会披露案例:霸道酒店、强硬银行低头》、东南快报以《省消委会专家团队让银行松口》为题报道后,得到新华网、人民网、新浪、腾讯等大量转载,起到维权监督作用,又提升省消委会的形象;《福建即将成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专业委员会》新闻得到大量关注,如东南快报发布的《遭遇装修纠纷专家维权团队帮忙》一稿引起消费者对装修的关注,为专业委员会今后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是精心制定纪念“3.15”宣传活动方案。按照中消协 “3·15”活动工作部署和省工商局的要求,结合福建省2013年消费维权工作的亮点,秘书处几经研讨制定了2016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日”宣传活动预案,1月10日邀请省委、省政府有关部厅局等13家宣传、监管部门代表座谈酝酿,制定了适宜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日”宣传活动方案,确定了协作有序的“福建省、福州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议程。二是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全省各级消委会联动,统一开展‘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建设共同美丽家园’倡议活动,集中宣传新《消法》,全省共印刷发放新《消法》宣传读本及各种宣传材料29.5万份(册),增强了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三是领导重视,氛围热烈。3月15日上午9时在福建会堂六楼“国际厅”举行福建省、福州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日”宣传活动大会,省人大刘群英副主任、省政府郑晓松副省长、省政协陈绍军副主席和福州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以及省委宣传部、住建厅、司法厅、工商局、药监局、物价局等19位领导准时出席了大会,还有省工商局各处室、省消委会会长、副会长、省消委会常委、委员,以及金融和汽车、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志愿者代表、企业界代表和福建省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百人制服方正也参加300多人参加了活动。中央驻闽和省、市许多新闻媒体记者也参加了宣传活动的报道工作。

3.15活动宣传总结篇5

为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按照xx市xx银行、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统一部署安排,xxxx银行xx分行组织市行机关有关部门、辖属17个支行及网点,积极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活动期间,xx市xx银行以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为契机,结合个人类所有业务条线产品和服务知识的宣传,就金融产品和服务消费中相关风险识别、防控和金融消费者享有的权益以及xx银行在依法尊重和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采取组织各支行及市行机关人员走上街头、进社区、乡村、市场、工厂、学校等方式,以及通过网点电子屏、微信、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市民进行宣讲,解答客户的咨询。

3月15日当天,市xx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所有相关部门参加了由xx市xx银行、银监局、保监局在xx市文化广场联合举办的“3.15金融消费权益日”集中宣讲活动。为做好本次现场活动,围绕市xx银行确定的本次活动主题“权利、责任、风险”,xx银行精心设计制作了展板,xx银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准备了宣传手册、折页等宣传材料,当天现场接待客户咨询359次,准备的宣传手册、折页等宣传材料现场全部派发完。

3.15活动期间,xx银行辖属17个支行也在属地举办了17场大型广场现场宣传活动。通过这些的系列宣传活动,向金融消费者普及宣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八项基本权益,增强了金融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认知和防范的意识与能力,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3.15活动宣传总结篇6

20xx年是“3.15”活动确立的第28周年,作为一个以法学为特色专业的大学,为了宣传和展示二十年来的普法成就,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更好的服务广大消费者、维护其自身权益,推进消费者维权意识,民商法学院决定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号召,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开展“3.15”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下面我将对我们这次活动进行总结。

我们这次活动是我们民商经济法学院成立以来第一次活动,从

活动的效果来看我们这次活动的预期目的.达到了。我们这次活动主要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会实践部承办,由宣传部、公关部配合完成。在安宁区工商局的配合下我们在陪黎广场进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活动”作为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我们学法、普法的目的达到了,在对公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过程中,我们每一位干事都很认真,既发扬了我们法学专业学生普法奉献的精神,也体现了我们新一代大学生的素质。在学校我们进行宣传的时候,得到了我们广大同学的支持,对于我们组织者来说有这样的成果,我们很欣慰!在活动中有什么做的不到位为的地方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在巩书记、李老师的指导下,在我们每一位学生会成员的积极配合下“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宣传活动”圆满成功。在此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将我们的每次活动都搞出特色,绽放光彩!

3.15活动宣传总结篇7

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修养,深入普及法律观念,增强大学生自我维权意识,我协会在3月15日举办了展板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一.活动进行的过程

1.活动流程

学术交流部负责搜集有关两会、司法考试资料,宣传部画好展板,其余各部将贴好资料的展板按时抬到健桥,进行宣传。

2.活动取得的成果

同学们通过观看展板,提高了自身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等观念,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经验

1.活动中的好经验

各部门人员分工明确,各尽其能,配合很有默契;材料贴近大学生生活,易于同学们接受。

2.活动中的不足

展板上的材料没有固定结实,没有考虑到风大,只要以后注意一下就可以了;材料虽然是从众多材料里筛选出来的.精华,但是数量有点少,这点挺欠缺的。

总的来说,这次活动举办的还是相当成功的,虽然有些许不足之处,但只要稍加改进即可,法协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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