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作文可以记录历史,传递文化,承载人类的智慧,通过不断写作文,我们能够积累丰富的词汇,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下面是58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与国的故事作文6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与国的故事作文篇1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我从记事起,书就悄悄地走进我的生活。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听别人讲故事,小时候,经常听别人讲寓言故事,我就知道了守株待兔和拔苗助长,亡羊补牢这几个寓言故事。一天,我在奶奶房间的书柜发现了一本插图精美的小本的童话书,我不够高,奶奶就帮我拿了下来。翻开一看,这是睡美人的童话故事,因为小本,所以字很少,简单了说明了故事的主要内容,不过我也很满足。有时不会的字,就问爸爸妈妈。5,6岁时,姑妈给了我几本故事书,我很开心,我翻开来看,内容很精彩,龟兔赛跑令我知道,做事不可以偷懒,也不可以小瞧别人。
到了三年级,我不满足于普通的故事书了,我开始读科普书,中外小说,那时候开了一家阅文书店,正好,买书也方便多了。刚开张的时候,我经常光顾这家书店,买了几本科普书和小说..我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绿山墙的安妮,是在书店柜台发现的`,其实我是被封面给吸引住了,我准备好钱,上学时早早地跑去买那本书。放学我满怀兴奋地心情,回家去看新买的书。我每天看两小时,3天就看完了,每看完一部分,我都会和爸爸分享...
我写的作文,也有了进步,现在,写起来算得上是得心应手了。最重要的因素,我喜欢看别人写的好作文,我总能从里面吸取精华。我还从书中学习到了一些词语,四字词,有时写作运用得上,我就用在这方面。
书,是改造灵魂的工具。它对于人类之所以必需,就在于它是滋补光明的养料;书同时又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在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时,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永远不会背弃你。
我与国的故事作文篇2
插柳之恩,终身难忘,这句话是赞美老师的,充分说明了老师有多么伟大,我也曾遇到这样的两件事。
在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全班人都在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课,而我在下面开小差,根本没有听见老师在讲什么,就在我玩的正入迷的时候,忽然感到耳朵一阵火辣辣的疼,抬起头一看原来是被汪老师给发现了,我无话可说,老师用他的手指狠狠地戳我的头,我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谁知,我旁边的一位同学伸出脚来,我一不小心被绊了一下,一下子摔倒在地上,于是她便赶紧把脚伸了回去,还在一旁偷偷地笑,周围的同学都跟着一起笑,结果,全班同学都一边对我指手画脚一边幸灾乐祸的笑,我心里恼火极了,狼狈的站了起来,就在这时,下课了,同学们都迫不及待的跑了出去,只有我一个人在教室里,老师以为是他把我给弄到了,然后就赶紧看了一下伤口,我原本以为老师没有将我的头弄出血,结果,我往头上一摸,手上全部都是血,老师用手按住我的头部说:“明明,你没事吧,刚才都是老师不好,这样吧,你待会儿到我办公室来。”
放学后,我走到老师的'办公室,老师给了我一个创可贴,并向我道了歉,当我从办公室里出来的时候,我才知道,老师是很爱我们的,只不过不愿意表现出来而已。
从那一刻起,我终于体会到了老师对我的爱,我将永远用心来铭记。
我与国的故事作文篇3
在乡下的一个下着瓢泼大雨的晚上,我在垃圾堆旁边捡两只一黑一橙的斑纹猫。两只猫全身湿漉漉的,我看着两只小可怜动了恻隐之心。好在家人不反对我养猫。
从此我与猫的故事开始。
为了它们让讨人喜欢,我会定时给它们洗澡。也给它们取了雅名,橙的叫大黑,黑的叫二橙。经我观察,二橙性格温顺、平易近人,而大黑则是和二橙相反脾气暴躁、警惕性高。若是有人靠近时,则亮出利爪。
所以我为了它们的膳食常常奔波于海鲜市场……
就是这样的两只斑纹猫陪我度过了整个枯燥、烦闷的夏季。
八月末,我即将要回到城市里念书,完成作为一个初中生该完成的义务。城市里的出租屋是不允许养宠物的,也就是说大黑和二橙要留在乡下与我分开,我不同意。听着大人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劝自己,最终我抱着怀中的两只猫妥协了……(对不起)
两只猫被大姨和奶奶给分走的。因为奶奶家里常屯着粮食,家中经常有老鼠出没,于是奶奶将身手敏捷的大黑要走了。而大姨家的女儿喜欢猫,于是性格温顺的二橙定居在大姨家,看着大姨粗鲁的将二橙塞进纸箱里,我清晰的看见二橙的毛被揪下撮。我满是心疼与担心除了撒娇什么也不会的二橙,而大黑身手敏捷警惕性高我大可放心。但从此这两只猫就成了别人家的猫。
在城市念书的日子总会想着假期,想着乡下的两只斑纹猫。
此后我与猫的故事结束了,为什么?因为我和两只斑纹猫分开的第四个月,先是二橙被大姨误喂了猫咪不能吃的食物,没有及时采取急救措施,无了。我与大姨有一段时间没说话。之后第六个月奶奶家的大黑也突然失踪不见踪影,我消沉了一段时间……
所以我与猫的故事真的结束了。
我与国的故事作文篇4
有一种颜色在我心中飘扬,而且永不褪色,那就是红领巾的颜色;有一种精神激励着我奋勇向前,那就是红领巾的精神;有一种光荣我将永远铭记,那就是戴上红领巾的光荣;有一种真情在我心中永不改变,那就是我对红领巾的真挚感情。
读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常对我说: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它是由革命烈士的鲜血染成的.,戴上它就寄托了祖国的希望。所以我读一年级的时候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戴上红领巾,在老师的培育下,在目标的激励下,我终于成为一个少先队员,戴上了梦寐以求的红领巾,那时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随着时间地流逝,戴红领巾的光荣渐渐淡了,红领巾的精神也早被遗忘了。但是,那天,一件偶然的事,再一次激起了我对红领巾的回忆
三年级时,在我上完课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一位老人走路时,被一位年轻的叔叔撞倒了,叔叔头也不会的走了,路人也因为老人破旧的衣服而没一个去扶他。我也想视而不见的走鲜艳的开,这时候我胸前的红领巾飘扬了起来,它好像在告诉我:“你这么没有爱心,根本不配戴上我。”我觉得十分惭愧,便想弥补这个过错。我快步走上前去扶起老人,老人的眼里闪着泪光看着我,我用手指了指胸前的红领巾说:“这是我应该做的。”那时我的红领巾比任何时候都鲜艳。
是它,把我从黑暗中拯救出来,是它,净化了我的心,它就是鲜艳的红领巾。
我总有一天要和红领巾告别,虽然它不在我胸前,但它却一直留在我的心中。
我与国的故事作文篇5
足球,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可以见到它的身影,许多人一听到这个词语就感到热血沸腾、全身来劲,由此可见,它是多么受欢迎。
我第一次接触足球是在初一的一节体育课上。在此之前,我虽没有踢过足球,但也在电视上看过足球比赛。那时,我认为踢足球是一件并不十分困难的事情。因此,听到体育老师让我们练习踢足球时,我只是漫不经心地站在其他同学身边,以为我能踢好它。
可当体育老师正式开始教我们踢足球的动作以及让我们两人一组互相踢足球时,我才体会到踢足球的困难。我每次踢足球时,要么因为用力太小没踢到对方面前,要么把球踢歪,十次中最多只有一次能勉强“过关”。
有时,当我看到高年级的'同学在练习踢足球,他们能把足球踢得又快又准时,我十分羡慕他们,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踢得那么好于是,我开始珍惜足球课的每一分每一秒,让它过得有意义。因此,我的球足球技能比开始好了许多。
后来,我们开始分组练习足球绕杆,我随着站在我前面的同学的减少而越来越紧张,害怕自己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到达终点。终于,到我了,我的左右脚提着足球,但每次绕过杆子时总会因为用力过猛,将足球踢得老远,然后再踢回来继续向终点前进。为此,体育老师说了我好几次,我也在心里暗暗提示自己:用力小一点,再小一点。经过多次的练习,我到达终点的时间不断缩短,最后,勉强能达到了优秀。
回到家,有时我会观看一些足球比赛,看着足球在足球运动员的脚下来回穿梭。虽然我看不懂那一个个足球技巧,但这并不妨碍我对足球的兴趣。
我爱足球,虽然我并不能很好地掌控它,但我依然对它有着浓厚的兴趣。
我与国的故事作文篇6
说起我小时候与书的故事,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在两周岁时,我阿姨是小学教师,当时她教二年级,于是把二年级的古诗文诵读拿出来教我背诗,理解每首诗的意思。
阿姨每天晚上都把诗先读一遍,然后她读一句我也跟着读一遍,我在睡觉之前就能背上了,我在床上准备睡的时候又把今天学的那首诗背了一遍才睡,第二天穿衣服的时候又背了一遍,就这样日复一日,别人把二年级的知识学了一半时候我就把古诗文诵读里的古诗全部都背上了。说起我现在与书的故事,那可真说不完。
举一个例子:有一天晚上是星期五我坐在床上看书,看呀看呀一直看到晚上10点左右,爸爸和妈妈都睡了,我还在那儿看,妈妈见我房间的灯还亮着便叫我关灯睡觉,可我还在看,爸爸就用命令的口吻说到:“快关灯睡觉,明天上午还要写作业呢!”我只好关灯睡觉。我看的这本书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我十岁生日一位同学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淘气的小男孩,但也机智、正直。他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想尽办法去玩。因为故事非常精彩,所以我很喜欢看。还有一次也是看这本书发生的事情。我和爸爸去黄圩看风筝比赛,在车上我又翻起那本书看,爸爸看见了对我说:“坐车上不能看书,要不然眼睛会近视。”我说:“就再看一篇!”
我看完一篇就把书收起来了。爸爸目睹了这一切就对我微笑。我看见爸爸的微笑已经明白了。这些故事都说明我上小学知识多了可以自己看书了。这些都是我与书的故事。我记得高尔基说过这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真的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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