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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作文篇1
?活着》主要讲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女校长血型相同,为救女校长,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生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文中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学习老人坚韧的品质,不要被困难所压倒。
余华活着作文篇2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
余华活着作文篇3
“这本书表面上叫《活着》,可实际上大家最后都死了。”我一和朋友聊起《活着》这本书的时候,就会讲这句话。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感觉也没有那么沉重了。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我觉得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其他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余华活着作文篇4
内心会真实反映人的自私、高尚。让人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早就明白这个原则了,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的。
艺术都是源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沉湎于想象之中,又被现实紧紧控制;感受着自我的分裂,却无法让自己变得纯粹。如果能够成为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我想我会活的更坦然些,与此同时,我的力量会削弱很多。
朝夕相处的现实常常会让人难以承受,蜂拥而来的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所谓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换句话说,人的友爱和同情往往只是作为情绪来到,而相反的事实则是触手可及!正如一位诗人所表达的: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
曾听过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抱怨!歌中人对苦难的承受、对生活的乐观态度,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活着作文篇5
前几月,听闻大学隔壁班的一个女孩子跳楼自杀了,研究生还未毕业。具体原因也不好去揣度了,留给大家一阵唏嘘,而自我又重新思考了一下活着的意义。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余华活着作文篇6
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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