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制定合同是为了确保双方权益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合同的法律后果和责任,58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标准借款合同优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标准借款合同篇1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版
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准借款合同篇2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人)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银行工作日"指1)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2)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3)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4)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都营业的一天:"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___________);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承包商"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总部设在___________,和中国总公司:"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最终机械竣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利息存款账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账户:"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合营协议"指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1)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2)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3)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协议; "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 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保管账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账户:"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程、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甲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货款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朗:"借款额度乙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借款额度丙部分"指银行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2条借款额度及用途
2.1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1)"借款额度甲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26年,其中包括宽限期xx年。(2)"借款额度乙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xx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3)"借款额度丙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xx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3.2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甲)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乙)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丙)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丁)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先决条件
4.1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中国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3)______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中国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4)中国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10)工程超支保证书;(11)_________和_________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_________和_________的抵押书副本;(13)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__________________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4.2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须为贷款人满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4.3借款人应将上述第(7)和(9)项文件中借款人享有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第5条提款
5.1在贷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项文件并表示满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内的任何"银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条的规定提款。但"借款额度丙部分"每次的提款额不得少于1,000,00美元,并为100,00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提款通知书"一经发生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30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12月1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账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美元"保管账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
6.2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经审核的半年财务报表计算借款人每个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第一个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终止,以后每个半年期均应在有关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截止。借款人应在每个半年期结束后15天内,向贷款人提交计算出的"净现金收入"数额。每一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账户"。
6.4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利息存款账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账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账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1)"借款额度甲部分"为年息2%;(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年息7.4%;(3)"借款额度丙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算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1)"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日后的第132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甲部分"。(2)"借款额度乙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乙部分"。(3)"借款额度丙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丙部分"。
10.2借款人可以在上述还款期届满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款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10.3借款人如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应为此向贷款人支付迟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规定的利率另加年率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额度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如"借款额度甲部分"和/或"借款额度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
第11条保险
11.1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惟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本项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贷款人如果认为"本项目"能按期竣工和交付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修理或更换损失的设备。
11.3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险单于该保险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保险。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保险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费用
13.1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其中"借款额度甲部分"为0.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0.4%,"借款额度丙部分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交清。
13.3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律师费,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差旅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保险费和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声明及保证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3)它已向或将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实和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的账户。
第15条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违约事件
16.1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6.2在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即终止。
16.3贷款人采取
16.4款中规定的措施,并不影响它根据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17条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__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2双方在执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进行诉讼。
第19条其他
19.1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本借款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两种文字有出入,法院将选择其中一种为准。
19.3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借款合同篇3
贷款帐号:______
借款人:______
贷款人:______
根据xx号文批准的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___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 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年至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 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 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借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 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______
银行负责人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
经办人员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
标准借款合同篇4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 即(小写) %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标准借款合同篇5
甲方(出借款人):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住所地:住所地:保证人(责任人):保证人(责任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住所地:
甲乙双方及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壹仟元整(¥:.00元),借款期间为自20_年12月18日至年月日前,不超过天。乙方承诺定于年月日前偿还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借款人民币壹仟元整(¥:.00元),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按每月利息率20‰计息,乙方应于每个月月底前付清本月利息,不得拖欠。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甲方因追还该借款所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就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若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对协议的变更,需三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六、乙方紧急联系人(是乙方的)为,联系方式为。
甲方:
乙方:
责任保证人:
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
标准借款合同篇6
贷款方:中国___银行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 _______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邮码:___电话: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第二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第三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3。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归还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间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 约定条款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载。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
标准借款合同篇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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