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生动的读后感,读者能够在情感的共鸣中产生对书籍更深刻的思考,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更好地记住书中的重要情节与人物,下面是58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小说写读后感优秀6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小说写读后感篇1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是高密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色彩艳丽的场景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穿插在故事情节的叙述中,凝造了一种独特意境深远的意向。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人物动作语言的刻画以及形象生动的心理描写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我很难懂得,对这样最美丽最超脱最圣洁最英雄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看过很多小说,会因为作者的描述以及故事的发生地而对某个地方产生强烈期待感与喜爱感,但这次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产生怎样的感觉,一片一片火红火红的高粱,随风轻轻摇曳,弯弯窄窄的小路在其中蔓延,风、高粱、黑土地还有穿行于地里的人,一种朴实,原始的气息弥漫其中,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纯净。然而,这不是全部,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混杂在这自然原始的情境里。一想到这,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仿佛这一切都不属于这里,但是,这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下的高密东北乡,少了什么,都不完整。所以我也不清楚,胃搅得难受,是因为过于恶心的高粱地里的死尸、骸骨、恶臭还是因为,那狗日的血腥、残暴对这片红彤彤的高粱地的践踏。
在故事的最后,父亲和爷爷吃着死去的奶奶做的拤饼时,面对一片血腥狼藉的战场,我只是想,这场战斗胜利了吗?也许这一切都只是定格在满河血一样的黑,遍野血一样的红高粱。的画面上,其他的由我们自己感觉。
读小说写读后感篇2
“这个故事的结局简直离谱的出奇!”我说道。不由会心一笑,但却是带着涩涩的泪水的苦笑。
在一盏夜灯下,今夜终于拜读完了《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心中荡漾起层层涟漪,好像平静的湖面上丢进了块小石子,辗转反侧,有太多的感想。
或许晚上人的思想总是特别的活跃。
欧·亨利是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与法国的莫泊桑、俄罗斯的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
欧·亨利的小说充满了幽默风趣和诙谐机智。他的语言生动简练,留有想象的余地,耐人寻味。同时他小说的结尾显示了他惊人的独创性。他先在故事情节发展的过程中透露一些情况作为铺垫,埋下伏笔,但对最重要的事却一直秘而不宣,结尾时峰回路转,豁然开朗,出现了意料不及﹑画龙点睛的结局。
?麦琪的礼物》这篇众所周知的短篇小说,文中说的是一对平穷的夫妇同时卖掉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为对方买了所相配的东西。可殊不知那礼物都不再完美,贵重的表链没了金表就丧失了作用,华丽的发梳没了头发就不知道该用来做什么,那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极不聪明的为了对方牺牲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方面,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读到最后有一点感动,又有点心酸,两位相爱的人为对方不惜一切,而贫穷让他们生活的如此艰辛。可他们却又如此快乐。
欧·亨利歌颂着小人物在贫困生存中的美好善良﹑相濡以沫的淳朴品格,尽管不无苍凉的苦笑;他揭露着那些“社会宠儿”的骄奢淫逸﹑尔虞我诈的卑劣本质,虽然表面上轻松乃至调侃;他怒斥着社会的丑恶黑暗,却以“鬼脸”戏谑;他赞美着草原上的健美﹑剽悍的生命体现,又暗中不无“逝者如斯”的喟叹……他的作品无一不让人在凄凉一笑后,反省深思。
?警察与赞美诗》写一个流浪汉衣食无着,想去监狱里挨过这个寒冷的冬天,有意犯法,警察却不去抓他但当他在教堂外听到赞美诗,深为感动,想忏悔过去,改过自新时,警察却把他当作无业游民抓进了监狱。主人公的反常心理,跌宕起伏的情节,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捧腹之余又辛酸不已。
?警察与赞美诗》的妙处在于它的“合情合理的违背常理”。故事中主人公的很多遭遇却都不重复,语言生动形象,但在可笑的情节下却潜藏着一条真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就是那样的黑白不分,是非颠倒,荒唐可笑。
欧·亨利的小说可谓是“在平凡中见神奇”,用它那无穷的魅力深深的吸引着每个读者的眼球。
读小说写读后感篇3
家,一个因为充满爱而温暖的地方,给人们的印象总是那么美好,温暖,慈祥。而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大家庭却如同恶魔,一个噩梦。
小说中,许多情节都让我感受到悲愤与痛心,我是多么庆幸自己是一个从新社会走出来的孩子。那吃人的封建社会已经被无数被折磨的
先人深深埋下。他们愤怒了,他们爆发了,无法忍受再看陪死的生命了。他们开创了新的时代,那条饱含女子血泪的路,我们不必重走,新人多么幸运!
书中,明明白白的为我们展现了埋没在封建社会的过程。梅,年轻貌美,因母亲的态度,与自己深爱的高觉新擦肩而过,早早守了寡,抑郁而病吐血而死。瑞珏、鸣凤等等数不清的少女都在青春如火、豆蔻年华之时,被旧势力推上断头台。
还一个懦弱的典型,那就是高觉新。本有着大好的期盼与前途,为了不敢去担任不孝的罪名,他忘记了梅,屈服了,只是因为在旧势力前退缩了,屈服了,可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梅,失去贤惠忠贞的妻子,失去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当了一个刽子手。他失去爱情,失去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太爷的封建思想、整个迷信夺走了多少青年人的生命。
我们需要逃出旧势力,正如觉慧所说的:“我是青年,不是倚人,不是愚人,应该自己把幸福争夺过来!”
读小说写读后感篇4
我喜欢各种各样的动物,作家沈石溪也是个动物迷。刚一放寒假,我就迫不及待地翻阅起沈石溪的一套动物生死传奇,我最爱看的是《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介绍了犬科动物的生活习性和它们的情感世界。通过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我对它们有了一个全新的了解。
其中《第七条猎狗》这一故事很是精彩,动人,故事里的每个字都吸引住了我:召盘巴以前的六只猎狗都不尽如人意,而第七条猎狗却非常忠诚、勇猛,于是把第七条猎狗取名为“赤利”,召盘巴把这条猎狗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可最后召盘巴却想杀掉赤利,认为赤利背叛了自己,其实赤利为召盘巴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救召盘巴。虽然召盘巴想杀了它,但是赤利仍然忠诚地用生命救主人。
我想,我们人类应该向赤利学习它的宽容与真诚。许多人身上的缺点就是不会多帮助别人,而这只猎狗一心帮助主人,我们大家应该向这只猎狗学习宽容与真诚,帮助别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狗为什么要为人类献出它们的生命?为什么会不顾一切地去保护人类?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它们珍惜人类对它们的每一份情,每一点爱,它们信赖人类,它们比人更懂得什么是最美的感情。从与人类相处的第一天起,它们就把人类当做了最好的朋友,它们会为它们的主人牺牲一切。但有一些人却连狗都不如,他们心中只有仇恨,他们对朋友没有真诚,只有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和怀疑。我不希望人类因为只记住彼此的仇恨,而失去珍贵的感情。
每一种动物都有善良的一面,千万不要因为我们的偏见,而让狼、豺、狗这样一些重感情的犬科动物在我们手中灭绝。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动物,珍爱生命,使动物和人类共同生活的家园更加和谐!沈石溪曾说过:“动物小说的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礼仪的粉饰、道德的束缚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现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读小说写读后感篇5
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篇幅不不长,但总能带给你长篇小说般绵长的美好回忆;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读去普通,却总能在结尾给你带来极大的震撼;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没有侦探小说的神秘,没有塑造显赫的大人物,但他笔下的每一个普通的小人物都让我们在含泪的阅读中绽放温暖的微笑……他就是欧亨利和他的短篇小说。
初识欧亨利还是在小学六年级,语文书最后的选学课文中有一篇叫做《一件运动衫》的小说,文笔朴实,但读完后,那只昂头的麋鹿便在我的脑海里深深扎根了。
于是,阅读欧亨利一发不可收拾。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中,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树叶可以永远翠绿不会凋零,那是伟大却极其贫穷的画家贝尔曼用生命的画笔描画的,这永不凋零的常春藤叶唤起了琼西生的欲望;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中,我知道了原来有一种付出是可以割舍自己的:德拉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一副精巧的表链,忍痛卖掉一头美丽的长发,那是“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的长发”;同时,丈夫吉姆为了给妻子的美丽长发配上爱慕已久的玳瑁发梳卖掉了三代祖传的金表。只求付出的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谁能说这对穷夫妻不是度过了最为幸福的圣诞节呢?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两位感恩节的绅士》中,我知道有一种承诺是可以用生命捍卫的。没落的财主尽管自己也食不果腹,但他依然铭记每年在感恩节要让一个流浪汉饱餐一顿,结果自己却饿晕了;而穷光蛋为了感谢财主的恩赐,尽管自己已经受施舍填饱肚子,但还是大快朵颐了财主的美餐以致胀破了肚子……
有人说,欧亨利的小说,最吸引人的是他的出其不意的结尾,正因为这样的结尾,所以被称作“欧亨利式结尾”。说实话,起初我也被小说的结尾深深吸引,因为他总是在你认定了结局时出其不意地给你惊喜。但在我一次又一次阅读他朴实但精致,雷同却神秘的故事后,我想我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震撼了,这份震撼恰恰来自欧亨利笔下那群贫穷、卑微的小人物,他们个个充满爱心、充满毅力,就这样温暖而坚定地走进读者的心灵。
俗语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欧亨利告诉我们,金钱不是万能的,真正打动人心的恰恰是你的心灵。一个纯洁高尚的灵魂,即使他衣不蔽体,即使她食不果腹,他也依然是我们心中的巨人。
读小说写读后感篇6
?童年》写小主人公阿廖沙寄居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在小主人公周围,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年轻学徒,有抬起长腿踢妈妈胸脯的继父,有“奶奶”绿老太婆,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在冰天雪地里到小岛上去偷木板的小流浪汉……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后,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故事《墓地里的两只青蛙》。因为,这篇故事写了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死了。他的父亲仰面躺在地板上,穿着一身白衣裳,身子伸得老长老长;光着脚,脚趾头奇怪地张开着……父亲的死让阿廖沙很难过,不过阿廖沙却坚强的活了下去,努力学习。
读完《童年》这本书以后,我要学习阿廖沙的精神。想一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多好啊。我们还要学习阿廖沙努力学习、勤奋学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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