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前的充分准备和素材积累,能让我们的文章更具深度,作文让我们在逻辑推理中找到乐趣,增强了我们的思维能力,58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忆读书作文精选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忆读书作文篇1
首先,参加此次远程网络培训收获最大的是教育教学观念得到了更新,对新课程理念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新课程要求我们从以知识为本的教育理念转变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重新认识高中英语课程的目标和定位。教师要树立新的学生观。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教师首先转变角色,重新认识师生关系。过去,我们教师把自己作为中心,要学生围着自己转。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而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甚至把学生当作记录教师讲授内容的录音机。而素质教育的精神则要求我们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的情感、个性,需要和发展的愿望。
其次, 通过专家的讲解我对英语语法课的课堂设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传统的语法教学是以教语法而教语法,教师讲得累,学生听得烦。新课程理念下的英语语法课不仅要教学生语法知识,更要培养他们运用语法知识的能力。注重学生语言能力的培养。教师应该淡化单独进行语法教学的思想,应该将语法教学融入到英语的四项基本能力的培养当中去,即融入到听说读写当中去。我认为英语语法课的课堂设计大体可以分成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导入,呈现,操练和评价。结合所学的知识,引入新内容。激活学生的背景知识。呈现新内容要在真实的语境中,可以是教师呈现,也可以是学生呈现,让学生亲身去体验。学生在运用中自然地学会了这个语法现象。真正的将语法运用到交际中去。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再次,老师应保持心境心态的年轻,活到老,学到老。要放得下架子,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当今英语教学主要任务之一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兴趣,培养其交际和运用英语的能力。要达到这些任务,首先,教师应尽快从旧教材旧教法的框框中解放出来,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其次,应重视学生学习英语兴趣的培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新时期英语教学要提倡“乐”的观念,情绪越好,越乐观,对所学内容便会发生浓厚的兴趣,“解决情感问题有助于提高语言学习效果。
总之,这次培训对我们一线教师来说是非常实用的,通过这次培训学到不少了东西,对我们以后的教学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忆读书作文篇2
友谊如彩绸,我们共同剪裁,缝制成一件件绚丽的衣衫;友谊如油彩,我们共同调色,描绘出一片片美妙的景色。
每个人都有珍贵的友谊,我也不例外,说起我的好朋友,高高的个子,圆圆的脸,胖胖的.身材,非常可爱,她古怪精灵,幽默大方,同时她又非常的优秀,钢琴、主持、演讲样样精通,总之有很多的优点。当然也有很多矛盾,但是过不多久我们就会冰释前嫌,合好如初。所以与她相处非常愉快,和她的有关的事情层出不穷。
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好笑的剧情,让我们大笑不已,我会突然觉得我俩的声音有点大了,嘘……
我们一起去图书馆,若大的图书馆我俩竟然想看同一本书。这样的兴趣爱好真让人无语。贝多芬说友谊的基础在于两个人的心肠和灵魂有着最大的相似。
我们一起学习,同一张书桌放着我们共同的文具。同样的作业看谁的笔刷刷的跑的快,第一个喊出:写完喽!
我们一起朗诵,上台前我们互相加油打气,战胜上场前的胆怯情绪,最后双双取得好成绩。
我们一起游泳,泳池里你推我一下,我推你一下,喝呛了水,让我们大笑不已。
我们一起考试,考得好的总是以居高临下的态度激励后进的一位,下次认真点,快点追赶上来,要不然我很寂寞的……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有了她的陪伴,让我的日子充满了欢声笑语,和磕磕绊绊,只有经过同甘苦共患难,才是真正的友谊,只有不去想我需要什么,而是去想着她需要什么,友谊之树才会长青,所以,让我珍惜时光,珍惜友谊,青春做伴好读书!
忆读书作文篇3
记得小时候,我很喜欢吃一种用纸包起来的糖。这种糖不仅可以吃,还可以看。吃完糖后,把包糖的纸撕下来,纸上有谜语、成语故事还有笑话。因为那时候我还小,很多字都不认识,所以我就会找爸爸妈妈,缠着他们给我读,读完一遍又叫他们读一遍,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乐此不疲。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爸爸去书店给我买了一套小人书。书的种类可多了:有关谜语的、有关小动物的、有关成语的、有关昆虫的,还有科技类和历史类的。每一种我都很喜欢。每次看小人书时我都是先看书旁边那些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画,然后再看边上的字,用这种先看画再看字的方法,理解书中的内容,不用思考,自然而然地就理解了。在我上二、三年级的时候,开始接触一些童话类的书籍。比如说《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读的,讲述的是主人公王葆希望不用学习就能获得好成绩,而最后通过一个宝葫芦让他知道了,世界上是不可能有不劳而获这种事的。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生的第一个哲理:努力才有收获。
三年级时,我开始尝试读书时做批注,读完后写心得的'方式。随着日积月累,我的作文变得更加生动形象,语言组织能力也更强了。从书本里面,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名人”,他们里面,有坚强勇敢的鲁滨逊、可爱顽皮的小豆豆、机智勇敢的孙悟空、武艺高强的武松,还有那只会做生意的母狐狸他们就好像指路明灯一样,指引我勇敢前行!
回想起来,书中每一位主人公的形象我都历历在目,他们教会了我坚强,教会了我勇敢,教会了我善良。就是这一本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哲理,让我明白了应该怎样做人。最终,我明白了,书籍是一种比钻石还要珍贵的东西,它让我知道了:没有量的积累就没有质的飞跃,只有努力学习,才能拥有精彩人生!
忆读书作文篇4
书是人们闲日子里的消遣,书是秋天田野里粮食的种子。
书是每一个成功之人必须阅读的东西,书是一个五味瓶,酸甜苦辣俱全。读到感人处,我会在心里感动;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的笑;读到伤心处,我会为书里的`主人公伤心;读到不懂处,我会查字典,词典等资料,直到搞懂。书的种类很多,书一点也不枯燥,反而很有趣。但同一种书它的写作方法并不一样,就拿童话来说吧,格林童话幽默风趣,爽朗自然,安徒生童话绚丽多姿,富于个性,王尔德童话唯美浪漫,余味无穷;豪夫童话内涵丰富具有民族特色;贝洛童话意境优美,语言清新……尽管这些童话风格各异,但都有着丰富的幻想,天真烂漫的构思和朴素的幽默。看,以过我这么一说,书很有趣吧。
还不止这些,读《伊索寓言》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成语来源,读《爱丽丝漫游仙境》大大地提就了我的想像力,读……
由于我很喜欢读书,所以对书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情感……
忆读书作文篇5
在我的生命中,除了老师,同学,父母,还有一个陪伴我快乐成长的东西,他就是书。
我喜爱书,就像喜爱自己一样。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书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书我曾惹下过不少祸患。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不少书,足有七八本。我乐坏了,因为我最喜欢读书了。妈妈虽然喜欢我看书,也对我说过,“看书是好事”,可是妈妈也不希望我看太多的书,因为会使我的视力下降。可她虽这样说我,其实她自己每天晚上都会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呢,一看就是看到十一、十二点。
拿到书以后,我迫不及待地把书放在书架上。每天晚上写完作业就开始熬夜看,有时看到十一、十二点的时候才想起来“哦,要睡觉了。”妈妈看在眼里,很是着急,因为他怕我这样子熬夜的看书,会把眼睛熬坏的。不得不把我的书全部都藏起来。有时把书藏在床底下,有时把书放在衣柜里,有时把书藏在阳台上,有时把书藏在沙发底下。
不过这也不能阻挡我爱看书的兴趣。每次我都能化险为夷,把我的书找回来。妈妈竟然把我的书藏了,那我要把自己和书一起藏了,好让她找不到。
我第一次藏是藏在了床底下。因为我们家的床很高,所以我在床底下位置很足够。我拿着手电筒,藏在床底下,在拿一本自己喜爱看的书,在床底下一待就是一个小时。
再说妈妈,妈妈找不到我心里很焦急。她都要把我们家掘地三尺了。正当她特别焦急的时候,我从床底下冒了出来。他看到我的第一眼不是问我去哪了,而是狠狠的骂我干嘛要乱跑,跑到床底下去干什么?我暗自偷笑。妈妈以前总是成功地把我的书藏起来,现在她终于不能藏我的书了。
现在,妈妈终于肯让我多看课外书了。
我爱看书!多看书,能增长我们的知识。多看书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古人常说,开卷有益,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让我们读好书,好读书。
忆读书作文篇6
你是不是厌倦了自己恬静的生活?你想不想独自生活在一个岛上十几年或几十年?
鲁宾逊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当他独自一人漂泊到一个荒岛,用破船上的物件做工具,自己建房,自己种粮,自己打猎,顽强地生活了几十年。如果换了我,也许早就绝望了。
故事的开始,是他为了到外面去闯一闯,开始了第一次出海,但不幸的事接二连三地发生,被拐卖、做奴隶、逃跑、海难,最后,他被抛弃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在这里,鲁宾逊一无所有,生存环境极为恶劣,更可怕的是没有被救的希望。但是,鲁宾逊不屈不挠,经过几十年的挣扎,顽强地活了下来,终于被救了。
我又联想起我国明代史学家谈迁,三十年努力撰写的书稿《国榷》,一夜之间化为乌有,可谈迁还是不灰心,重新写就新的书稿。
如今,鲁宾逊已成为千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我想,他的成功,在于他所拥有的坚定的信念。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生命不就是一只小船吗?如果怕失败,怕风浪,怕波涛,怕打击,那就永远呆在港湾里吧,做他人的点缀。但是,你是否能够找到自己生存的价值?活着,就是一种冒险,生活,将很难找到属于你自己的港湾。
忆读书作文篇7
我的确十分喜欢读书。
自从我读了莫言的《童年读书》,使我便明白了,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我个人十分喜欢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我对这本书,读了两三遍。《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1986年公开发表。我个人酷爱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汤姆.索亚是在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笔下活灵活现,形象逼真。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便深深地被文章动人的情节所吸引。例如第一章:汤姆.索亚闪亮登场;第二十一章:贝基犯错,汤姆挨罚;还有第二十二章。汤姆勇敢地在法官面前说出了这桩杀人案的真相等等。其实我可以偷偷的告诉你,汤姆还有一个别名叫托马斯.索亚。这是同学们给这个顽皮的小子起的名字。
我除了喜欢马克吐温的书以外,还喜欢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高尔基的《童年》,还有沈石溪的《狼王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高尔基的《童年》。告诉你,这可是我缠着妈妈好几天才买下的。拿到这本包装精美,散发着股股墨香的书,心想,哈哈,《童年》终于让我如愿以偿的得到了,心里十分快活,高兴的嘴里哼着支支欢快的小曲(什么小曲,写出更具体了),连平常因家种黑狗儿吓跑的鸟儿,竟然也愿意停止在我的小院儿里了。
晚上吃完晚饭,洗漱完毕,就开始坐在床上,就津津有味地读我的《童年》。高尔基在第一章告诉我们,父亲因祸乱而死亡,母亲悲痛不已,在翻回娘家的路上,刚出生的小弟弟不幸夭折。阿列克姆(高尔基的小名),挨过外祖父的毒打。正当阿列克姆最厌恶外祖父的时候,他竟然来了,给阿列克姆来吃的、小玩意,在百忙中给自己的小外甥讲故事,这是我印象很深的情节,也是最感动的。在当时低层阶级的人中,阿列克姆爱憎分明,嫉恶如仇,好朋友凡卡的死让他悲痛不安。故事章节一环扣一环,步步让人惊心。文中外祖父的吝啬、小气让人厌恶;外祖母的和善、慈祥以及对小孙子的疼爱,让人心中拥有一丝温暖。故事非常复杂。我先讲到这里。
我爱读书,这就是我童年读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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