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周工作总结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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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are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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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是一个反思自己工作态度的机会,帮助我们提高工作的专注度,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以下是58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学校食品安全周工作总结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食品安全周工作总结通用5篇

学校食品安全周工作总结篇1

秋季正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学校依法管理的意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校改善卫生条件,完善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黔东南食药监办【20xx】106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消除隐患、责任追究”的原则,我局于9月x日--20日对全县中小学学校食堂(幼儿园)的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行动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共检查高级中学3个,初级中学12个,学校食堂15家,中心小学4个,私立幼儿园12个,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查验等形式进行。卫生监督员依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的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部分学校存在食品采购台账登记不规范,少部分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工作,食品每餐留样未按规定进行留样或留样不规范,1家中学食堂、两家幼儿园消毒设施不能正常工作,针对检查存在的情况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1份,提出整改意见128条,责令限期整改,此次学校卫生

专项检查,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目的明确、检查范围广。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两个阶段的工作,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学校卫生工作特别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和传染病暴发流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各学校(幼儿园)都成立了由校长负总责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大多数学校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管理责任到人,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分管校长作为直接责任人亲自检查督促,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狠抓各项卫生安全措施的落实。岑巩县高级中学、思旸中学、新兴中学、凯本中学、大有中学等学校根据此次检查内容,逐项落实并进行自查,有针对性地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完成的差的学校有思瑞高级中学、平庄中学、天星小学。部分学校加强对校园超市的监管,不定期地对超市商品进行抽查,确保可售商品的安全性。

(二)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有效。检查中看到部分学校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发放宣传单等

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卫生常识,做到人人知晓,广泛参与。同时加大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卫生设施条件有较大改善

检查中看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能通过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室等基础设施条件。除职业中学因用餐学生少食堂停办外,各中学食堂均通过多方筹集资金新建了食堂,基本达到了卫生规范的要求和标准。

(四)管理措施得到较好落实

目前,所有学校都建立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卫生管理机构,建立预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食堂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通过这专项整治检查,有效的消除了学校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全县学校食品安全比上半年有了明显改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岑巩县卫生监督局20xx年x月x日

学校食品安全周工作总结篇2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协调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同时,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强化宣传教育。学校通过课堂教学、知识讲座、班会活动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同时,通过食品安全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落实责任分工。学校首先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制度、贮存制度、食品加工销售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学生就餐制度等。在此基础上,细化落实各项责任分工,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值班教师、食堂工作人员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严格标准要求。食堂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操作程序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生、熟、荤、素食品分类储藏,洗菜池、加工用的刀具、案板、蒸饭盒等厨具分类存放使用。同时,严格食材进货渠道,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

狠抓整改落实。严把学校食品入口关。做到专人采购、专人登记、专人保管,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积极开展自查,查找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在卫生、质监等部门指导下,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监管,对工作懈怠,疏于管理者,将依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生。

学校食品安全周工作总结篇3

我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重视的态度,严格按照《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天祝藏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__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天食药监发[20__]25号)要求,我校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天祝县朵什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东方平和陈顺科的指导下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检查,现将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刘应彪校长为组长,王克金、王明辉为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王克金老师专管负责,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每学年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检查情况

20__年3月18日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方平和陈顺科在我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陪同下对学校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检查了食堂、储存室等,检查时从《餐饮服务许可证》、记录、索证索票、了解师生吃饭情况、现场检查指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检查中肯定的地方

1、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有证号:,有效期至20__年5月27日,负责人刘应彪。炊食员、食堂管理员健康证,上岗证齐全。

2、食品采购严把了质量关,无腐烂、变质、过期食品以及标识不全的食品进入储存室、食堂。

3、采购食品时向商家索证索票及时,对食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备案存档。

4、食品采购进入食堂时要做好了进货台账。

5、食品及原料的贮存符合卫生、安全、整洁的要求,做到了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6、学校没有使用食品添加剂,对各种调料由炊事员专人专柜负责。

7、食品冷藏、冷冻做到了原料、成品分开存放。

(二)、存在的问题:

1、检查时教师灶炊食员未穿工作服,未取得健康证。

2、消毒柜内卫生差,洗菜池内堆放洋芋。

3、操作间灶台抽油烟机有污垢,墙壁有大量灰尘。

4、检查时餐具未及时消毒。

5、操作间未按标准做到防尘防灰。

三、食堂食品检查情况整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对检查督导情况整改如下:

1、在20__年3月21时(星期五)下午对食堂卫生进行了全面打扫,尤其是消毒柜、留样柜、冰柜、洗菜池、抽油烟机、墙壁等进行了打扫和清洗。

2、在20__年3月28日至30日对学校食堂操作间墙壁进行了防尘防灰处理(墙壁贴瓷砖)。

学校食品安全周工作总结篇4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

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患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

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

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应履行的义务,销售者有向购买者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的义务。

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

腐败变质:一般认为腐败变质是食品经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种成份或多种成份发生变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这种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致病菌,从而易于造成食物中毒。

油脂酸败:指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经生物、酶、空气中的氧的作用,而发生变色、气味改变等变化,常可造成不良的生理反应或食物中毒。

霉变:指霉菌污染繁殖,有时表面可有菌丝和霉变现象,有可能产生毒素。霉变食品可造成食物中毒或死亡。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

有毒、有害物质包括:

(1)食品本身含有有害物质(如河豚鱼、毒蘑菇)。

(2)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毒素(发芽土豆产生龙葵素,死亡的鱼类产生组织胺)。

(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产生毒素物质(如葡萄球菌产生肠毒素)。

(4)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包括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5)食品中过量添加某些化学物质或包装容器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迁移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

以上食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禁止生产、经营。

3、未经兽医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

5、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按一定数量、一定标志并有固定包装时构成的一些零售单位的包装食品。

6、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

(一)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一般认为,凡是由于食用各种“有毒食物”所引起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可以统称为“食物中毒”。

正常情况下,一般的食物并不具有毒性。食物产生了毒性并引起食物中毒往往是由于下列原因:

(1)某些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并急剧繁殖,以致食品中存在大量活菌或产生大量毒素。(有些细菌是可以产生毒素的)。

(2)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

(3)食品本身在一定的条件下含有有毒成分如河豚鱼、毒蘑菇。

(4)食品贮存过程中,由于贮存不当而产生了毒素,如马钤薯发芽产生龙葵素。

(5)某些外形与食物相似,本身含有有毒成分,被误作食物而误食,也可引起中毒。

(二)食物中毒的特点

1、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种有毒食物的人群,未食用者不中毒,一旦停止食用这种食物,发病很快停止;

2、潜伏期短、来势凶猛,来势急剧,短时间内(几小时)可能有大量的病人同时发病;

3、所有病人有类似临床症状,即发病症状相同;

4、人与人之间不直接传染。

食品从生产加工直到销售食用整个过程中有很多情况和因素可以使食品具有毒性,所以我们要了解食品整个加工过程和在加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防止食物受到污染。

(三)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1、报告: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应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和食用具,以便查清原因。发现重大病情,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至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

2、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定了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食物中毒事故的划分:按严重程度划分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学校食品安全周工作总结篇5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杞县20xx年开展春季学校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食堂的总体情况。

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共有食堂58家。有12家学校食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大部分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且无留样。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x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于3月x日在县食安办领导下,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先后对杞高、二高等8所学校的食堂食品及小卖铺进行安全检查,对名博小学3个食堂、于镇高中5号食堂进行了

封停,对博文中学、金杞中学等单位小卖铺入口食品依法扣留封存。5月13—6月x日在县食安办领导下,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院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对五里河镇育英小学食堂进行了封停,对五里河镇一中3个小卖铺清理出校园,共下发整改通知书57份,整改意见296条。

3、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不能留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县城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通过这专项整治检查,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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