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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前期合同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资质等级:
资质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日常业主会所文化娱乐活动。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商业网点: 元/月·平方米;
地上车库: 元/月·平方米;
半地下车库: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法定税费;
(10)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第七条 业主应于入住通知书确定的入住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以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年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上次物业服务费到期之日起提前一个月履行交纳义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3‰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第八条 乙方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露天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2、地下车库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使用人应按地下车库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市场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补充物业费的不足。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四条 屋顶、外墙、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雨水管等; 上水下水管道、化粪池、窨井、道路、停车场、绿化、水泵、水箱等; 自维箱变、消防设施设备、智能设施设备、共用照明、排风设备、热风幕等。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存在问题:甲方应承担解决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厂家积极解决; 以事前交验事后复验,互签凭据为证。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规划图 总平面图
住宅区整体移交验收表 房屋公用设施等竣工和接管及产权移交验收交接表 电路及消防工程竣工图 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附属工程及地下管网竣工图 工程预算报告 工程合同
2、工程开工、竣工报告
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4、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5、原材料试验报告
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7、消防系统验收证明书
8、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
9、供水试压报告
10、绿化工程图及清单。
11、水电、卫生器具、节能设备
12、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情理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应签订三方书面《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合同》,对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业主入住前三个月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按政府相关规定为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由物业公司负责。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由市、区小区办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在房屋超过保修期后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三十六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七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向新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前期合同篇2
甲方(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地址:
房号:
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话、有线电视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排污管道、沟渠、池、井、绿化、路灯、自行车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部位(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四害消杀,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本物业内交通、车辆行使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对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公共部位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迎侨花园管理规约》和《迎侨花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或其它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例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管理公司应书面告知装修的有关限制条件及注意事项,并负责工程监督。
十一、乙方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上述管理服务事项,或因管理服务过程中的过错、过失行为,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由乙方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起至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的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年终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三、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四、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宣传和文化娱乐活动;
五、依照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乙方有权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每月上报工作计划和上月的工作总结(包括投诉记录和解决办法);
二、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议定后组织实施;
四、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
五、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业委会和业主的监督;
六、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七、如需在本物业管理范围内改造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必须报甲方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负责对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九、组织开展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约定终止情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档案、财务等资料;
十一、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责任范围内的除外)。
十二、乙方配合甲方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遗留问题。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本小区物业的全部或部份管理服务责任、义务,转让、转包给第三方,不得挂靠经营或联合经营。
第六条费用收取、使用范围、缴纳标准及相关约定
一、物业服务费用使用范围(不含第三者责任险和公共责任保险):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水、电费;
(八)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九)公共区域日常维护费用;
(十)办公费用;
(十一)法定税费;
(十二)其他不可预计费用。
二、本物业的管理费、停车费、专项维修资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宅管理费:____元/月/平方米;
(二)商业管理费:____元/月/平方米;
(三)小区内红线范围搭建仓(车)库按____元/月/间收取卫生费和秩序维护费。
(四)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____元/月;非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____元/月;临时停车收费满分钟____元起,每满一小时加收____元,小时收费____元封顶,超小时停放的,按前述标准累加收取。
(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____元/月/平方米;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续筹均由迎侨花园业主大会表决决定。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必须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五、物业管理合同采取包干制,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盈余或者亏损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六、停车场及其他公共收益分配:迎侨花园属于老旧小区,现有物业管理成本支出大于住宅和商业物业管理费收入之和。为弥补物业管理费不足,约定将迎侨花园停车场收益和其他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快递柜、场地租金收益等)用于冲抵部分物业管理费不足部分,剩余不足部分由甲方争取其他物业管理区域一并纳入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节省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第七条费用缴纳责任
业主应于合同签订后实际入驻小区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奖惩措施
乙方全部履行合同责任并经半数以上业主表决,认为其管理成绩优秀,则可在公开招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因小区拆迁重建,合同自然终止;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甲、乙双方就具体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事项的衔接,约定以甲、乙双方书面函件加盖公章或约定授权人签名为收文要件,如收文方拒绝签收则在迎侨花园小区内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拍照留存为证;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书面授权签名人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乙方书面授权签名人为法定代表人;如甲、乙双方约定书面授权签名人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五、乙方不承担正式接管之前甲方在迎侨花园所有债权债务及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日期:
物业服务前期合同篇3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xxxx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 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 指名称为xxxx的物业整体,高档xxxx,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_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第四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
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
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
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
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
1.顾问酬金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酬金为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xxxxx),甲方分x期支付给乙方:
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xxxxx);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
5. 顾问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七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1.2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
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
1.4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
1.5 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
1.6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应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
1.7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
项目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提要: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
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
1.8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各项工作内容。
2.2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需进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2.3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
2.4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
2.5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2.6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
2.7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2.8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终止合同
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xx%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x万元整(rmbxxxxxxx),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
第九章:不可抗力
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动乱、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其 它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
2.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3.完整合同
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修改合同
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
7.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xx签订
物业服务前期合同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
容积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月_________元/m2;
2.代收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特约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___首届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止。
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后,本合同自行终止,首届业主大会可按照规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企业,并签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产权单位)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
当要求物业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立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账务预算及决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委托管理费_________元/m2;合计_________元。
11.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12.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由乙方负责催交;
13.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1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年度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维修经费来源________;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10.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1.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7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参照《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t538-20xx填写)。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_________元/m2及非住宅房屋_________元/m2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产权人收取;
3.业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业主临时公约中的有关约定,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约定支付费用。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由_________负责筹集;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未设立维修资金的维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维修资金的其他约定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物业服务前期合同篇5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荆州市玉兰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0.5万元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具体项目见本协议附件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预算中的其余开办费共计4万元由甲方在通知乙方正式开始开展本项目的接管工作之日后3个日历日内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以保证项目的物业管理接管工作顺利开展。
2、开办费用由乙方按甲方财务流程使用报销,总额度控制在4.8万,甲方对列入预算的项目在合同期内如有超支不予另行补贴。乙方对开办费用的使用接受甲方监督,开办费采购的物品需经过甲方查验签点。
3、关于开办费所支出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双方约定:乙方在合同签定后为甲方提供临时业主公约等文本的拟订和在房管局的备案协助工作;乙方在甲方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前为甲方提供3次前期介入咨询,范围包括从物业管理角度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促进销售提供建议、对销售人员进行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乙方在项目入住期间协助甲方提供客户入住的手续办理服务如验楼等;乙方在项目接管后协助甲方处理业主对房屋质量保修的报修,主要是接待业主咨询和投诉、填写报修联系单转给甲方处理、对客户进行安抚和回访解释以避免纠纷等;做为对甲方开办费用的交换,乙方不另收取甲方以上服务的费用,享有开办费用的使用和用开办费用所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
4、合同期未满之前, 由乙方按开办费用预算总额采购的所有物品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偿使用,其保管和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有乙方承担,但乙方不承担任何折旧成本,在正常使用中损毁消耗的,必须由甲方认可;合同期满后开办费所采购的物品由乙方无偿获得;合同非正常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按照合同执行期长的比例无偿获得部分开办费所采购物品,具体办法双方另形协商。
5、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5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之前介入项目进行员工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确定的标准支付,最终以乙方实际介入人员情况为准支付。
3、本项目交付房屋买受人使用所需《住户手册》由乙方在正式接管本项目前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字稿拟订,交甲方设计版式及印刷,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所有必须的物业管理入伙文件资料印制成本一律由乙方从开办费中列支。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的补充约定
1、按照《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国家发改价格[20xx]1864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未售房屋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服务费;为计算方便,本项目实行已售房屋从业主前来办理入伙手续领取房屋钥匙的下一个月度初起计算物业服务费用,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在每月
10日前给付乙方。
2、为保证本项目物业管理正常进行及方便业主,采取在办理入伙手续时预收业主一年物业服务费再移交钥匙的办法,甲方需予以配合;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预收一年处理,乙方对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的帐目情况每个月公布一次,并接受业主和甲方的监督。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5、本项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的使用和维护和外来车辆的临时停放管理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自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日起,乙方半年内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半年后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收取业主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具体价格不超过每车每月100元。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本项目绿化工程保活养护期内的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后的工程施工和维修保养等用水用电费用一律由施工维保单位自行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当事双方另行协商。
3、本项目景观照明及水景由乙方承担普通开放和维护费用。如甲方另提出需增加开启天数或延长开启时间,由甲方预先书面通知乙方,按照实际延长的开启时间和功率成本由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荆州市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荆州市房管局荆房[20xx]43号通知中所列条件,本项目的移交与接管事项双方无明确约定的均按照此文件处理。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3、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4、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本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5、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6、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物业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的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甲方在退还工程保修单位质量保修金时知会乙方并征求乙方意见;其他关于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物业服务费用采取包干
制,甲方除按合同和本协议给付物业服务费外不另予以其他任何补贴;但合同期内因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造成的乙方帐面亏损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涉及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各项政府行政手续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因本项目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责承担其任何连带责任。
4、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荆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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