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申请书推荐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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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个合适的原因阐述,写出的申请书就不具备很高的通过率,你们在拟定申请书的时候肯定要强调逻辑严谨,以下是58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交通申请书推荐7篇,供大家参考。

交通申请书推荐7篇

交通申请书篇1

申请人:于某某,男,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住郯城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号,居民。公民身份证号:372822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犯罪嫌疑人冯某某之夫。

被申请人:冯某某,女,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住郯城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号,居民。公民身份证号:32015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为犯罪嫌疑人冯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20__________年6月6日,某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刑事拘留,现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犯罪嫌疑人冯某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且对冯某某适用取保候审不致再危害社会。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为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贵局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某某县公安??

申请人: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交通申请书篇2

xx公司领导:

我家住xxx市,距离家很远,经单位领导研究同意给我探家往返机票及其他交通费,每次往返机票费3800元、其他交通费350元,共二次,合计费用8300元,望核准报销。

交通申请书篇3

申请人:马某、男、1981年5月25日出生,住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某某队,系桂r100pp号中型自卸货车驾驶员

被申请人:李某、女、57岁,住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某某队,系无牌照轻便两轮摩托车驾驶员。

申请人于20xx年3月24日收到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重新认定被申请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申请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20xx年3月1日16时许,申请人驾驶系桂r100pp中型自卸货车由廷水方向往西乡方向行驶,被申请人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轻便两轮摩托车从西乡方向往廷水方向行驶,行至沙廷路和321国道交汇处,因被申请人逆行且操作不当其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申请人驾驶的桂r100pp号中型自卸货车后轮发生擦挂,导致被申请人身体右侧与申请人驾驶的货车右后轮相撞,造成被申请人肋骨骨折和右面部受伤,住院14天,因被申请人的亲属拒绝手术导致被申请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申请人依法迅速拨打110报告了情况,并及时将被申请人送往西乡县沙河镇医院包扎后又送往贵港市人民医院治疗。

二、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事实存在如下错误。

1、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和被申请人驾驶的车辆是相向而行,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认定为同向而行。

2、被申请人的受伤的部位均是在身体右侧,如果是同向行驶,被申请人所受的伤只能在身体左侧,不可能在身体右侧。

3、申请人是正常驾驶没有占道,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过于靠边占道驾驶”。

4、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在事故发生的前五天刚在西乡县西镇汽车修配厂进行了保养,其制动性能完全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5、被申请人不是行人,而是无牌照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发生事故时,被申请人驾驶该车与申请人驾驶的车辆相向而行,并不是同向行驶,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违背事实的认定被申请人是“推扶轻便两轮摩托车”。

6、被申请人是驾车碰撞在申请人驾驶车辆的后轮上,而不是右前轮,是碰伤,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为右前轮于摩托车后货架相擦挂,右后轮碾压致伤。

三、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申请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申请人不负责任的结论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被申请人无证驾驶无牌照的两轮摩托车,违反了上述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发生事故时被申请人驾驶摩托车行驶在道路左侧,违反了上述规定。

综上,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作出的【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该起事故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之规定,特申请复核,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 致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马某

二〇xx年五月五日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相关注意事项:

1、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3天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2、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3、为保证复核的成功率,最好委托律师复印事故现场材料及相关证据,按交警调查情况书写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交通申请书篇4

申请人:

性别: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公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性别: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系申请人之夫(妻、父、母、兄、弟、子、女)

地址:

申请事项:对xxxx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xx岁,xx省××县××乡××村××号,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________年×月××日被xxx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市第××看守所。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系申请人之xx。x××虽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系过失犯罪,与被害人系近亲属,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及赔偿协议。x××若被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取保候审,敬请考虑。

申请人为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担任保证人。保证人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申请人和保证人监督被保证人x××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

1、遵纪守法;

2、保随传随到;

3、不干扰证人作证;

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

5、保证不离开本市,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xx市公安局××分??

申请人:

保证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申请书篇5

尊敬的xx县工会:

我叫,是x公司一名驾驶员,今年xx岁,没有妻子和子女,只有两位多岁的年迈父母。我在x年x月x日入厂,月平均工资x元,其工资收入在省吃俭用的情况下,基本能维持一家人的生计,然而不幸的是在x年xx月x日,我因病入住xx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医院确诊为急性淋巴型白血病,至今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由于家庭无积蓄,短短的一个多月里,为了治病,我已欠下了万多元的债务,近期,医院将安排化疗治疗,挽救生命,治疗期至少四个疗程,每一个疗程需x至x万元的费用,共计需多万元,这个天文数字我一个工人实在难以支撑呀,但我只有咬牙设法渡过难关,亲戚朋友那里几乎借了一圈,在他们的帮助下,只筹到几千元,漏洞实在太大,有如杯水车薪,我知道他们已竭尽各自所能。目前我在医院进行的治疗,为了维持身体基本营养,每天要注射一瓶医院配置的营养液,每瓶300元左右,还有日常基本用药、都非常昂贵,公司见我如此的窘迫,给我提供了帮助,工资可以照常发放,但整个家庭的全部费用均靠我x元工资,巨大的开支,使家庭基本生活费用已经入不敷出。为节省开支,我父母坚持自己拖着年迈的身体日夜守护、亲自照料我的生活起居。

相对于其他家庭,我的家庭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家庭,工人兢兢业业的作风和自律精神,使我参加工作以来,在困难的时候从没有向工会开过口。目前,家里经济负担已经实在过重,希望在我最困难的时期能得到我们工会的集体温暖,拿到一些困难补助,以此来挽救我的生命,所以特此提出申请,望能核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交通申请书篇6

尊敬的校领导:

本人xxx,因工作要求,需工作日往返于xxx车站和xxx车站之间,单程共计xx站。特此向xxx申请交通补贴,望领导批准!

交通申请书篇7

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父亲):_________________许_____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被羁押在厦门市第一看守??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请求贵院对_______________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1)本案中_______________系初犯;

(2)_______________的家属已经与受害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

(3)本案中_______________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较小,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量刑幅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4)_______________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为了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案判决生效之前,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改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现申请人以及保证人愿意履行《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保证人义务:

(一)监督被申请人遵守本法第56条的规定;(二)发现被申请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申请人应当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恳请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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