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有效性需要双方的共同遵守,任何一方的失信都可能导致合作失败,在交易过程中,签订合同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方式,有助于维护社会的正常交易秩序,58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房屋转租的合同优秀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转租的合同篇1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仓库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已有的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土地面积____平米,在此土地上建造的仓库建筑____平米,已依法取得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该土地与房屋位于____位置。
二、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土地租赁合同过户转让给乙方。
三、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产权之事签订本合同,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四、房屋售价的约定;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壹佰万元整(含房屋配套附属设施)。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全款。
2、乙方应在六个月后方可办理立契过户变更手续。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六个月后的第一周清空房屋。
七、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则:
没有该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等;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八、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应由甲乙双方应向当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土地使有权证。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手续,同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2、鉴于甲方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借款给甲方月,甲方用房屋抵押给乙方。借款到期不能总现,乙方可在六个月后的第一周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过户变更,房屋抵押借款期间甲方将此期间房租费作为付息3.5万元整。借款期限为半年,(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抵押借款期满由甲方将所抵押的房屋产权证当时交给乙方。
3、在房屋未过户期间,如遇规划或政策性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到各拆迁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拆迁手续,并按乙方授意签署相关文件,所有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应归受让人即乙方所有。
4、有关争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生效说明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丙方:
电话:
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转租的合同篇2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房屋转租的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的房屋转租给乙方管理并使用,双方特达成以下协议:
1、房屋面积: 平米; 楼层: 。
2、此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该屋有偿授予乙方使用。每月房租: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共计: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设施保证金: ,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致房屋设施遭受损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否则在合同到期时,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屋内有: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沙发、茶几、热水器、灶具。
4、房屋租赁期限: 至 止。
5、乙方不得无故拒付或者延期给付房租,不得损坏或者改变房屋原貌,不得遗失屋内物件。
6、甲方不得中途加收房屋租金或者其他费用。
7、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个月经行协商,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续租进行协商。
8、甲方负责开发商和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的建设费用,乙方负责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费用,如:清洁费,水电气费,光纤电视收视费等。
9、甲乙双方如有违约,造成损失由过失方负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10、已方向甲方提供:乙方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日期:
房屋转租的合同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转租方(甲方):_________
受转租方(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租赁,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_____号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_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乙方承诺按_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租赁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租赁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___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五、其它费用
5.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租赁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2
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5.3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转租人(甲方):
受转租人(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转租的合同篇5
【案例】:
被告王某租赁县商业综合公司在县城十字街的门面房一间,租赁期限为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9月25日,每月租金560元,合同明确约定不得私自转让。20xx年4月17日,原告张某看到被告王某贴出的转让通知后,双方经过协商,于4月19日晚上达成协议。约定被告王某将其租赁的十字街门面房使用权,该房内的电脑一台、空调一台全部转让给原告张某,由原告支付被告转让费用20000元,其中包括5个月房租3000元。并对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后原告张某即在该房内营业。与此同时,20xx年4月17日,县商业综合公司在听到王某转租该房的消息后,给其送达了一份通知,称对其私自转让房屋,公司将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收取违约金。
原告张某在经营一段时间后,由于各种原因20xx年8月13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被告返还转租费20000元,并承担门面房装修费用2335元,庭审中原被告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
【评析】:
对于租赁中的转租问题,我国《合同法》仅在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这一规定,我国采取的是限制主义和区别主义的立法模式,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出租人的利益保护。该规定包含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存有两种合同关系,即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合同关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合同关系。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出租人可依据与承租人的合同要求乘租人承担损害赔偿损失,而乘租人在承担了损失后,可依据与次乘租人的合同请求次乘租人弥补该损失。其二,在出租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出租人负有合同解除权,当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出租人解除的合同是其与乘租人订立的合同。而对于在此情况下转租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并未涉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立法上的遗憾。而对于转租合同的效力认定上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在转租合同效力的问题上,很多专家、学者都在论证未取得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体系下并非一定是无效的。他们的观点一般有:转租行为是债权的负担行为,而合同法所规定的“无处分权的处分”是物权行为,因此转租并不属于“无处分权的处分”;转租行为中,承租人只将自己对出租人的权利转让给次承租人,承租人依然依照租赁合同对出租人负担全部的责任,转租行为其实是债权转让行为;《合同法》只是说经出租同意,承租人可以转租,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一定是无效的,且《合同法》只是赋予了出租人解除权,在最高法院颁布的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中,该项解除权又被限定在6个月内,可以推出,至少在出租人解除合同之前,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无论观点如何,此类合同一般都会被认定无效,原因大概有如下两个:首先,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网络上标准租赁合同的广泛存在,越来越多的出租人,在出租合同签订之时就明确约定不可转租;其次,在具体的案件中,出租人一般都会先解除出租合同,向次承租人主张房屋的归还之后,才出现次承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要求认定次承租合同的效力。即使是最强力支持转租合同效力不需要出租人确认的学者,也同意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不可转租,或出租人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解除原租赁合同时,转租合同将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此案中,法官的观点认为既然最初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了不可转租,那么之后的转租合同因没有转租权而归于无效。
学者支持转租合同的有效性并非只是为了逻辑的严谨,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价值。具体而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转租现象大量存在,特别是房屋的转租,更是大量存在。认定转租合同的无效,是为了保护出租人的权利的安全。认定转租合同的有效,则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在现代社会,敏锐的学者发现,大量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房屋自身的性质,其安全性并不需要特殊的保护,而房屋租赁业已经发展为一个非常繁荣的行业,允许房屋的转租有利这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案例一,本案中的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房转租合同有效,应依法予以保护。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只是赋予了出租人在未经其同意下的对原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虽然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其性质仅具有行政管理效力,并不具有司法效力。故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转租合同不具有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
无效条件,该屋租赁合同有效,应依法予以保护。案例二,本案中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转租合同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未经原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无效,乘租人擅自转租系无权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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