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署使得交易行为更具透明性,有助于维护社会正常的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在合同中使用明确的定义,有助于双方准确把握各自的责任,下面是58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租房屋定金合同优质6篇,感谢您的参阅。
租房屋定金合同篇1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定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购买的房屋位于______,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及建筑面积测绘证明等相关文书。
第二条乙方预定的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大写:),总价______元(大写:)。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甲方在收取定金之后,应当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定期为______天,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同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须经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及公证处公证人员公证。
第五条本协议在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内,且无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争议解决等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出租、查封、抵押及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
2、甲方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壹式柒份,甲方共有人及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房屋定金合同篇2
按目前新建房屋的交易习惯,购房者看中某套房屋后,开发商与购房者都会签订《购房意向书》,以说明双方对购售房屋已达成初步意向。《意向书》的内容一般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款,但一般并不涉及房屋的交付时间、违约责任及其它房屋的具体情况等。实践中,《意向书》除了上述内容外,一般还有定金内容。正是《购房意向书》中的定金条款,使得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意向书,成了购房过程中矛盾的焦点。
要正确处理《意向书》中的定金纠纷,首先应了解《意向书》的性质和意向书》中约定的定金所担保的内容。从《意向书》签订的背景和内容看,《意向书》并不是购房合同,没有定金条款的《意向书》仅是购售双方交易意向的表述,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并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但对房屋交易已达成初步意向的买卖双方而言,为了保证双方能进一步接洽房屋买卖,即购房者保证开发商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不将房屋另售他人,开发商保证购房者能再来接洽购房事宜,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显然不能实现上述目的。正是为达到上述目的,达成购房意向的双方约定,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的定金,以保证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不将房屋另售他人,同时保证购房者在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进一步洽谈购房事宜。购房者交纳了定金,认购书的性质就由意向书变成了协议,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就有了权利义务,开发商的义务是在约定期限内不得将房屋出售他人,购房者的义务是在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进一步接洽购房事宜。否则,购房者将损失定金,开发商将双倍返还定金。
了解了认购书的性质和定金担保的内容,处理此类纠纷也就有了依据。
一、如因开发商原因致双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开发商将约定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等,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二、如因购房者原因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购房者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等,购房者将损失定金;
三、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定金;
四、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出现定金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认购书》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租房屋定金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___室共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起租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______%。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屋定金合同篇4
售 方: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 方: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 (简称丙方)甲,乙,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
售 方: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 方: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 (简称丙方)
甲,乙,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面积: 楼层:
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丘号: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三条:佣金支付
甲方按照总房价款的 %支付,即为人民币 元($ 元)
乙方按照总房价款的 %支付,即为人民币 元($ 元)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须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守约方已缴纳的佣金将予以退还。
甲乙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对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房款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
乙方于 年 月 日过户当日交付该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
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物业实验单签字七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
第五条:相关事宜
1,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办理之前担保责任,乙方需承担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并促成交易成功,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4,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如有共有权人,甲方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货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的25%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违约方应向丙方支付总房款的2%违约金。
5,如因一方违约引起诉讼,守约方为诉讼支出的相关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他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一份三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终止,并由丙方收回。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甲方共有人: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租房屋定金合同篇5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层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证书号:__________),并经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租房屋定金合同篇6
原告: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职业xx,工作单位白银市xx局,住白银区长安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告:张明生,男,19xx年xx月xx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职业,工作单位白银市xx局白银分局,住白银区西山路xx号楼2单元xxx室,联系电话15309xxxxx996。
诉讼请求:
1.撤销原、被告之间购房合同;
2.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20000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xx年8月初,原告经同事介绍,意向购买被告位于白银西区苹果家园22号楼4单元401室的房产一套,看房过程中,被告介绍,该房产实际所有人为其朋友仙云辉,仙云辉将该房产全权委托给被告,由被告代理出售,房产面积106.77平方米,建造年代为20xx年。当原告及家人问及该房屋日后装修能否砸掉非承重墙改造房屋格局时,被告满口
答应可以砸墙,基于建筑常识,原告认为该房屋为框架建筑结构(实际为砖混结构),被告对此持默认态度,没有对房屋建筑结构这一关键性问题履行其如实告知的义务。
原、被告双方于20xx年8月11日就购房一事再次进行坐谈,期间原告多次问及被告,购买此房产除购房款、过户费、税费外是否还需原告承担其他费用,被告称再无其他费用,双方于当日晚达成口头购房协议,约定房屋总价为41万元人民币,为表购房诚意,原告当即付给被告购房定金1万元,由被告开具标注有“定金”字样的1万元借条一张留存于原告处。
20xx年8月13日,原告筹备房款之余在苹果家园物业管理处询问苹果家园22号楼4单元401室房产情况,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告知原告,该房产为砖混式建筑结构,绝不能砸墙改变原房屋格局,否则将直接影响到整栋楼的住户安全,除此以外还拖欠物业费用6000多元。原告立即给被告打电话进行交涉,但被告坚持自己隐瞒房屋建筑结构及物业费用的行为没有过错,极力主张让原告忽略房屋结构问题并由原告承担6000多元物业费用,交涉无果。后原告多方联系被告,提议协商解决争端以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寸步不让,坚持由原告单方面承担全部责任。20xx年8月27日晚,原告再次电话联系被告,被告明确表示已将此房产在白银区某房产中介登记出售,即将与他人签订购房合同,无意向原告出售此房产,并拒绝退还原告支付的定金,此事实有当晚电话录音材料为证。
综上,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虽未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但被告出具给原告的借条及20xx年8月27日晚电话录音材料,可证实交易双方、交易标的和交易价格,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违背诚信,不履行其如实告知房屋情况的义务,刻意隐瞒房屋建筑结构、拖欠的物业费用等关键性问题,产生分歧后,被告推卸己方责任,以定金为要挟,迫使原告接受其无理条件,为合同进一步履行制造障碍,合同目的落空;另一方面被告在未撤销与原告已形成的购房合同情况下,又将房屋登记出售给第三人,事实上已购成“一房多卖”。 被告的这些行为不仅浪费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20xx年9月28日
租房屋定金合同优质6篇相关文章:
★ 漂流屋教案8篇
★ 学校合同优质6篇
★ 草木屋读后感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