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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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签订合同,我们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我们必须仔细准备合同,以确保合作的成功进行,以下是58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集中采购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集中采购合同6篇

集中采购合同篇1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厂家│认证情况│中标价(元)│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集中采购合同篇2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买受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出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方(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接受丙方委托并根据委托书授权与乙方本着公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年度________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详见《中选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具有不可预见性,故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运输,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对拼装或散装的药品,同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二向中选配送公司发出采购计划,以便于乙方组织货源安排配送。

五、配送服务

乙方自接到丙方采购计划始,72小时内送达到医疗机构并当面验收交接,配送率不得低于项目计划的70%。因交通原因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内送达者,应事先通知丙方有关人员等待,以免货到时无人接收。

六、伴随服务

乙方向丙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丙方予以协助。

2、对丙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无合格证明、过期、淘汰以及其它不符合约定的药品及时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票、货同行,便于乙方、丙方验收交接。

七、药品退货

因药品流通不畅,丙方需要退货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效期前三个月之前向乙方提出。少于效期前三个月提出退货者,乙方拒绝接受。

八、药款支付。

1、中选药品的货款由江宁区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结算支付,备案自主采购的药品款由丙方自付。

2、每个月票据截止时间为20号,丙方按局财务科要求将所有发票汇总上报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纳入次月。

3、从次月开始计算,局会计核算中心于第三个月内即支付全部发票货款(如:采购中心20xx年10月份接到丙方上报的发票,20xx年元月份会计核算中心即支付去年10月份发票货款)。

4、款项直接拨付给乙方的法定账户(以合同帐户为准,望书写清楚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遇紧急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丙方按“就近原则”及时采购。

2、乙方应保证其中选的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3、乙方供应的药品在丙方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检验等查出质量问题,系乙方原因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系丙方原因者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

4、对丙方扣留正常发票而不能按时上报甲方和会计核算中心时,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举报,江宁区卫生局决不姑息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配送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含医疗纠纷所支付的赔偿)。

2、自该合同签订之日始,乙方自觉履行“报价履约责任”: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每撤一项目或在采购中心敦促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以邮局印鉴日期为准)仍不能配送者,每一项目处5000元违约金,累计达三个项目者(包括7日内不能配送而强制撤标者)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

十一、管理服务费

按《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以签订集中采购配送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在江宁卫生网公示。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相互交换、索取规定的各种资质文件,以存档备查。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中采购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

│序号│标的名称│规格│生产│商标│计量│数量│单价│金额│

│ │通用名 │ │ │ │ │ │ │ │

│ │商品名 │ │企业│ │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注: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中采购合同篇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

乙方(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

保山市施甸县卫生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__〕56号)、卫生部等7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______________〕64号)和《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__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改办〔20__〕39号)的要求,乙方作为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的代表,接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代为集中采购20__年云南省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

一、甲方委托乙方事项:

1、全权委托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2、委托乙方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网上报送采购计划、采购订单采购药品;

3、委托乙方转付药品采购款。以上委托事项乙方有权转委托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二、委托时限:与______________年云南省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采购实施周期同步。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发出采购指示,负责药品的验收、网上确认及药款的.支付工作。

乙方转委托云南省招标采购局以自己名义,代表甲方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直接约束甲方和该药品供应企业;甲方委托乙方报送的采购计划、采购订单直接约束甲方。甲方应严格按照购销合同以及采购计划、采购订单、验收单等的规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乙方作为甲方的代表,负责转委托云南省招标采购局以自己的名义代表甲方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负责整理汇总甲方的采购计划、订单下达等基本药物采购执行中的具体工作,负责承担与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的药款支付和辖区范围内的甲方药款结算工作。并对甲方进行宣传、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制度的推进和实施。

五、药品的采购

甲方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报送采购计划,再由乙方整理汇总后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提出采购订单。除急救药品外,乙方的采购订单一般每月不超过3次。

六、药款的结算

(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县实际情况,自行拟定)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药款,而导致乙方无法进行采购造成甲方停药或者影响到乙方所代表的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权益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支付药款,而导致乙方无法进行采购造成甲方停药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因甲方违反药品购销合同、采购计划、采购订单及验收单等内容的规定,拒不履行义务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包括对乙方、云南省招标采购局、药品供应企业、乙方所代表的其他基层医疗机构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集中采购合同篇5

委托单位名称(称甲方):

受托单位名称(称乙方):

绍兴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代理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内容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规定完成以下工作: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采购文件;供应商资质初审;收、退保证金;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等)及对上述采购活动记录;发中标通知书。特别委托事项: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委托乙方采购时,应保证采购资金已到位,若因采购资金没有到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2、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甲方愿意承担采购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在签订本协议后5日内,向乙方提交《政府采购项目详细清单》及项目详细技术、经济和供应商资格需求(详细清单附后)。

4、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进行确认。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本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

7、不得要求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品牌)进行采购。

8、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9、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将合同副本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乙方备案

10、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甲方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甲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按规定组织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结算书和反馈表(委托乙方组织验收的,甲方应在特别委托事项中明确)。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并交甲方确认。

2、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

3、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

4、采购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通知到所有投标(谈判、询价等)供应商。

5、按照项目需求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

6、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初审。

7、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等),及对上述采购活动(开标过程、竞争性谈判过程、询价过程)进行记录。

8、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四、双方责任

1、双方的有关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都必须回避。

2、双方在采购过程中如发现对方有违规违法行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监察机关投诉、检举并终止采购协议。

3、双方应当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甲方应当派出代表对项目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并在采购记录、中标结果上签名。

4、双方的有关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应当自觉遵守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保密的规定,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机密不被泄露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市招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

附注:

1、采购清单附后,甲方同时请将清单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绍兴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电子信箱,信箱地址:。

2、本协议共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集中采购合同篇6

合同编号:

集中采购合同甲方:

纳税人识别码:

开户银行、账 号:

地 址、电 话:

乙方:

纳税人识别码:

开户银行、账 号:

地 址、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原则,甲乙双方有关货物的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货物、定价、合同有效期及总金额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主要为:。

2.具体定价方式:乙方应提交主要供应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和参考价格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每次具体采购时,乙方提交有效期为30天(含)以上的报价单(与参考价格不符时,应备注原因),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安排送货。

3.采购报价为含税价,报价中包括货物生产、包装、运输等费用。

4.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壹年)。

5.合同累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以内。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每次采购的货款。

若乙方要求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的,需要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五个工作日(逢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乙方应在开票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如果一次购入的货物类型繁多,超过了票面可开具的行次,乙方可开具汇总专用发票。但需要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3.甲方于收到乙方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十日(逢节假日顺延)内支付相关货款。

第三条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货物验收前的风险承担

1.乙方送货时,应向甲方提供送货单。如果本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书。

2.货物按要求送达后,甲方应及时组员验收,并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若送达货物经甲方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安排退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迟延付款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3.甲方指定的送货地点:。

若甲方变更送货地点:本市的,乙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市外的,乙方可酌情收取增加的运输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货物临时保管、装卸场地。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3)组织货物的验收工作,甲方无正当理由未验收的视同验收完毕。

2.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解决送货前后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货物的验收工作。

(2)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承诺所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技术未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所有因此产生的责任和赔偿,概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验收约定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质量和技术标准须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及要求。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验收必须以报价单上列明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如在乙方交货之前曾向甲方交付样品的,则乙方交付的货物,不但需满足第1条质量要求,并需达到样品的质量标准。

3.对初步检验合格的货物,甲方予以接收,视为货物已交付;对初步检验不合格货物,乙方应及时更换,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保修责任约定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供货物保修联系方式,以便甲方进行保修。

2.乙方应保证保修的时效性。

3.保修期内因甲方或甲方委托人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的部件损坏或故障,乙方也应提供服务,可按规定收取维修成本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型号、质量、数量等要求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逾期交货货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30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乙方出现迟延交货或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情形之一,且累计达3次(不同情形间可累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次货款5%的违约金。

5.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日按照逾期货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60天或以上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未经本合同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客观情形。

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3.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除法院另有裁决外,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条附则

1.甲方订货通知可用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发出。甲、乙任何一方的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化,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甲方及甲方同一地区的所有分支机构,均可以按本合同同等条件向乙方实施采购。

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附件:乙方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品牌代理协议(若有)、产品合格证书(若有)、乙方供货清单及价格参考表、报价单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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