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记录自己的工作情况,就必须认真写好工作总结,为了将自己的工作情况记录下来,一定要认真写工作总结,58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户籍室工作总结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户籍室工作总结篇1
重庆自2010年8月15日率先在全国启动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截止到2011年12月,已累计有310万农民转户进城,户籍城镇化率从改革之初的29.2%上升至35.4%。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国如火如荼进行,各种理论文章褒贬不一,笔者对重庆市江津区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了认真调研,总结了成功的经验、目前的困境,提出了合理化的对策建议。
一、江津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2010年底,全区有22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1个管委会,1个新区,189个行政村,35个涉农社区。全区户籍总人口148.65万人,常住人口127.5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8.6万人,农业人口103.51万人,农户37.91万户,其中外出进城42.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9.2%。年末集体所有农用地面积209.55万亩,农村劳动力71.08万人,其中:从事家庭经营的劳动力31.58万人(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26.44万人),外出务工劳动力39.50万人,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35.48万人(乡外县内6.48万人,县外省内9.79万人,省外19.21万人)。全区共累计土地流转面积40.3万亩,土地规模经营面积37万亩。江津区作为重庆的“双百”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在重庆市名列前茅,目前已转户10余万人。
二、江津区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享受政策情况
为有效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区委、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和范围外实施了户籍制度改革“一区两制”政策,保护农民利益。所有转户居民均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养老保险政策。农村居民整户转户只退宅基地。女满30―40岁、男满40―50岁人员一次性趸交10年保费,再继续缴纳5年保险费,就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领取养老金;老龄人员和“4050”人员更实惠,到年龄后可领取每月至少500元养老金。
2、医疗保险政策。农村居民转户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在转户后一年内参保的,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次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可报销费用最高可达26万元。
3、就业保障政策。对农村居民转户并参保的,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可以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就业困难人员还可以享受“一对一”的就业帮扶,以及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对整户转户的农村居民,确保劳动年龄段内有1人就业。
4、教育保障政策。转户居民的子女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就读,免收择校费;按照“指标到校、区县安排”的原则,解决转户居民子女就读普通高中。
5、住房保障政策。转户居民可申请购买或租住公租房,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购买商品房的享受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6、计划生育及其它政策。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户籍制度改革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从户改经费的来源上看:资金短缺,以财政买单为主
从退房退地的成本上看是需要大量经费,如果要想财政背负的债务降到最低,那么前提只有一个,就是宅基地复垦和土地流转绝大数得以变现。但事实上一是江津区大量丘陵和山区的土地在短时间内难以大量流转出去,二是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后指标变现时有较长周期,所以,最终改革的成本大部分需要财政买单或垫付。
(二)从户改的补偿标准上看:标准较低,缺乏吸引力
以江津区珞璜镇为例,人均退地退房后可获得8万元左右的补偿,户均最高补偿不会超过20万元,但是如果到珞璜镇落户、购房、购社保、装修等的支出人均将会超过8万元,户均将会超过30万元。因为户改,用自己的房屋和土地换来了一大笔债务,这样的事情是得不到多数支持的。如果一项改革最终受益的是那些少数本想脱离农村的人群,那么这项改革不能算是成功。
(三)从户改的方式上看:自由度低,公平性差
户籍制度改革真正需要改的那些附加在户籍上的各项配套政策,而不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逐步实现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均等化是政府的责任,所以不能以此作为交换条件来获取农民的土地。搞户籍制度改革让农民进城,不应和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挂钩,农民进城后就应该与城市户口一样享有公共服务的权利,至于他是不是愿意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完全由他自己做主。
(四)从户改的生活质量看:比预期差,“含金量”低
过去,城镇户口附带着就业、福利分房、公费医疗、社会保障等多项福利;而农村远远不如城市,因而以前城镇户口的“含金量”高。现在,随着取消农业税、发放各种农业补贴,试行新农保等各项惠农政策的推出,农民在就业、教育、医疗和养老保险等领域的福利待遇不断得到改善。而转户后还要承担就业难、高房价、看病难等城市压力,因此,农民不愿丢掉唯一生产资料――土地。转户进城后的生活预期让农民对转户并退地进城失去了吸引力。
(五)从户改的社会保障方面看:执行不力,问题较突出
一是渝府发〔2010〕78号文件规定转户农民工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按规定缴费,用人企业需每年支出保费每人2000-3000元,此规定不利于保护重庆籍农民工的自身利益。二是社会保险门槛过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难以承受。三是部分用人单位参保意识不强,千方百计规避社会保险责任,个别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不力。四是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困难,断保脱保现象严重。五是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执行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监督执行难,导致推进难。
(六)从农民工自身问题看:文化水平低,就业难
据调查,目前农民工状况不太理想。一是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教育能力较弱,普遍无一技之长,谋化发展能力不强。二是农民工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养家糊口压力大,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三是农民工居无定所,就业岗位也不稳定,长期在城乡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同城内不同行业之间流动,参保困难。四是农民工对未来生活缺乏长远考虑,对社会保险的认知较差,参保的意识淡薄。
(七)户改的措施上看:法律依据不足,改革风险极大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集体,农民对土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是村民小组长,其成员为该村民小组的村民;但是现行的户籍制度是允许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在农村同时并存的,也就是说城市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成立的。而本轮户籍制度改革在措施上只是对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的补偿。
四、江津户籍制度改革对策建议
(一)盘活农村资源
为解决财政资金短缺,第一,可参照其它省市在户籍制度改革中“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社保”的构想。第二、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就应当赋予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的权利。因此,政府当前要做的,是允许城市内部和周围“城中村”“城郊村”农民,农村集体参与城市出租房乃至商品房开发。
(二)重新定义户口性质
我国已对农民实行了社保和医保政策,但与城市居民还有很大的差距,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向应在这方面下功夫,但又不能与城市居民完全等同,这需要把握一个度,因为农民拥有城市居民没有的土地经营权。如果完全一致,那么又将制造新的不公平。假如能够让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互相羡慕且能互换,那么这个户籍制度改革就是成功的。
(三)逐步处理宅基地,完善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政策
拥有大量闲置的宅基地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给予它适当的补偿然后复垦很是必要,但不能与户口挂钩。随着形势的变化农民会主动退出,改革的成本自然也会降低。进一步盘活农村资源。承包地、宅基地、林权地是捆绑在农村居民户口上的“三件衣服”,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没有显现其应有价值,这对农民权益显示不公平。因此要出台相关政策,让承包地、宅基地、林权地作为农民固有的资产体现出它真正的价值,流转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四)完善住房、教育卫生服务保障政策
把自愿在城市落户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包括廉租房和公租房)和援助范围:一是大幅度扩大廉租房和公租房供给规模。二是对于购买城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落户农民工,通过政府对商业银行补偿的方式,采取降低首付款比例,延长还款期,契税和利率优惠等政策。三是对转户进入城区购房的农民工,享受三峡内迁移民购房优惠政策。四是农民工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按“五类学生”(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农村贫困家庭子女、退役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资助标准进行资助。科学合理布局综合医院、加快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转户居民及其子女享有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五)完善转户居民社会保障政策
一是尽快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险之间的衔接政策,如完善养老保险衔接政策,农民工变市民后,可将已缴纳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年限按一定比例折算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保障农民工权益。二是对招录用重庆籍转户农民工的企业实施社会保障补偿政策。对已转城农民工,区级财政资金可对招录农民工的企业实施补偿政策。三是完善农民工就业保障,农民工就业按“40、50”人员对待,享受再就业小额货款扶助;对创办微型企业的农民工创业人员,给予创业扶持。同时,对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鼓励。
(六)完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一要整合来自教育、农业、劳动科技等部门的资金渠道和培训资源对农民工进行培训。二要增加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的扶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各省、市、县级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补贴。三要针对不同的农民工群体,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与内容。四是对培训机构特别是民营培训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据了解,一些民营培训机构在没有培训的情况下,造好培训花名册就能领到培训费,这完全违背了政府对农民工培训的初衷。
(七)有条件收购土地经营权
政府应该在坚持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土地属性、不改变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用行政和市场的手段来收购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农民将承包地撂荒,那么政府就应该用行政的手段去处罚这种行为,让农民主动交出一定时期的土地经营权。如果政府需要实施现代农业开发,就应该用市场的手段去流转农民一定时期的土地经营权。也就是说,对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置不应拿社保、医保等福利政策来作交换,而应用行政或市场的手段逐步实现。因为农民要享有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社保、医保、教育、就业、住房等福利待遇,农村户口性质本身不是障碍,只要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任何鸿沟都是可以逾越的。
总之,重庆市江津户籍制度改革就目前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许多经验在全市乃至全国推广,但户籍制度改革任重而道远。江津只有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按照“引导农村人口进城、促进城市资源下乡”的基本思路,深化完善户籍制度、土地利用制度、农村金融服务和双轨制住房保障等改革基础上,才能进一步促进城乡一体化改革试验区建设,才能继续探索江津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新思维、新方法、新经验。
户籍室工作总结篇2
户籍管理工作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户籍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分局税收征管工作质量的高低和税收收入的完成,我们户籍组始终把户籍管理作为全组工作的重心。,我们户籍组在分局总支和科室领导的正确带领下,紧紧围绕省局、市局及分局的工作中心,依靠兄弟科室、组的大力支持和全组同志的共同努力,认真抓好各项税收征管工作,并重点抓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电子定税、电子申报、户籍清理等工作,使分局的户籍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月中旬开始,我们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评定对象0、两个年度纳税信用状况的综合评定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建立专班,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市局关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下发以后,我们首先组织全组人员和相关科室部分业务骨干集中学习了总局下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和省局、市局关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分局总支和科长的领导下,全组二十几名成员和从各业务科室抽调的6名业务骨干组成了专门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专班,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责任,严格标准,确保综合考评结果真实准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对评定对象0、两个年度纳税信用状况的综合评定,涉及我局企业7户,占现有企业总户数的50%,每一个企业涉及的考核指标都有五大类个,工作量非常大。为了确保考评结果的真实和准确,我们把五大类个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考评专班的每一个人,明确提出谁主管谁考核,谁考核谁打分,谁打分谁负责;我们要求每一个考评人员必须从机内和机外广泛搜集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稽查等日常征管信息,严格把握扣分标准,所有扣分项目都要求必须事实清楚,扣分适当,既不可多扣,也不得少扣;我们还从组内抽出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黄丹、张桂秀同志对考核结果进行复审,从而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经过对7户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逐户认真评定,实得分在95分以上的有0户,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有6户;实得分在95分以上的有75户,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有6户。
(三)认真核对,综合分析,初步确定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考核内容逐户逐项进行核对,确定等级。考评分在95分以上,但对具有两年内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的;不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的;或者评定期前两年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情形的,一律从a级中剔除。考评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但两年内有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且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一律定为c级。经过对纳税人日常征管信息搜集、整理与核对分析,被评为a级的有0户,b级9户,c级8户;被评为a级的有0户,b级98户,c级9户。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对办理税务登记不满两年的0户纳税人,一律定为b级。
二、完善电子定税,巩固定税成果去年,我们结合分局个体税收征管的实际,积极推行了计算机定税这一新的管理办法,使个体税收初步实现了公平、公正,促进了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的有效落实。今年,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电子定税工作。一是抓好新开业个体户电子定税资料的收集、房租费用的核定及经营面积的测量、核实等工作。我们对每个新开业的属于电子定税范围的个体户实地采集经营地址、所属行业、经营面积、房租费用等情况,并进行严格核查,由纳税人和核查人员分别在核查表上签字,以确保采集数据的公平、公正、真实可靠。共采集电子定税数据657户,通过电子定税程序计算后,585户未达起征点,7户达到了起征点,并按月缴纳税款。二是向纳税人宣传新的税收政策和电子定税方法,每月对电子定税情况进行公示。我们在日常户籍管理工作中积极向纳税人宣传电子定税的方法,电子定税工作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支持和理解。为了保证电子定税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税负更加公平、合理,每月初我们把上月的电子定税情况打印出来,并在分局和每个站的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杜绝了人情税、关系税的发生。三是不定期的检查电子定税工作,确保纳税人房租费用、面积测量和定税的准确。为了防止电子定税工作中出现“暗箱操作”,保证电子定税工作的真正公开、透明,成立了包括科长、书记、组长、站长在内的电子定税工作检查小组,不定期地对辖区的个体户定税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每月抽查面不低于0%。首先到纳税户实地测量纳税人的经营面积、查看房租合同,看经营面积是否准确,误差是否超过0.平方米,房租费用是否真实,对纳税人提供的房租费用明显偏低或偏高的是否进行了合理地核定,行业是否正确等。其次检查电子定税计算是否准确,行业系数、面积系数、房租系数适用是否正确。最后检查定税文书送达是否到位,受送达人是否在文书上签字等。定税公平了,个体户自觉申报纳税的意识也提高了,个体申报率由去年的95%上升到了99.5%。
三、抓好电子申报,提高个体申报率电子申报是我分局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的一项多元化申报方式,经过几年的运行,它为有效地促进分局个体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更好地促进征管工作,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了电子申报工作:一是抓好上机率、预储率和申报率。在电子申报工作的运转中,还经常出现一些问题,比如:纳税人存折上有钱,对应关系正确,但银行未划走税款;有时纳税人往银行跑几趟都交不了税,耽误做生意的时间等。少数纳税人对电子申报失去信心,有的纳税户干脆就不登记,不接受税务管理。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与四个站的站长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向纳税户解释原因,说明情况。结合分局ctais数据清理工作,并对所有实行电子申报的纳税户重新核实登记,从而保证了电子申报的户数在去年的基础上又得到了恢复和大幅增长,并动员个体户预储税款,从而保证了预储率,提高了申报率。二是不断完善银税之间的联系。针对电子申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建立了《关于电子申报工作银税联系制度》,多次找银行领导和储蓄网点进行协调,解决系统中的不稳定因素,从而保证每月申报期内能按时从农行划扣税款。三是加强催报催缴和处罚力度,确保税款按时、准确扣缴。每月申报期,站里的管片人员就逐户通知纳税户申报纳税,提前到农行预存税款,遇到纳税户不理解的,就反复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申报期内,不论是晴天还是下雨,也不论是烈日炎炎的夏天,还是冰雪严寒的冬天,每位片管员每天都坚持在征管工作一线。有时遇到个体户的老板不在家,出差或者有事的,片管员经常要往返跑很多趟,直到个体户把税款预存后才能放下心来。同时,对于拒不预存税款又不申报纳税的个别钉子户,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个体户进行重罚,绝不手软,从而保证了分局每月的个体申报率都在99%以上。
四、认真抓好户籍清理,严格堵塞漏征漏管为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不出现漏征漏管现象,我们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着手,进一步加强户籍管理,规范税务登记。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出台后,我们组织户籍管理人员进行认真、系统地学习,在熟练掌握的基础上,做好向纳税人的宣传工作,做到该登记的登记,该办证的办证,进一步规范税务登记,做到先登记后核实,并改进非正常户的认定工作。结合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先后制订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停业、复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管理办法》、《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办法》、《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及业务流程。二是加强与地税、工商部门联系,做到一月一核对。每月末终了0-5日内,通过软盘或纸质材料与地税机关之间相互交换纳税人信息,并向工商部门提供注销税务登记信息、非正常户信息、税务登记违章违法处罚信息。对工商部门提供的纳税人登记信息、变更登记信息、注销登记信息、吊销营业执照信息逐户核对,发现纳税人未按期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及时督促纳税人办理。三是重点做好主要街道清理,创建户籍管理样板街。每月申报期过后,户籍管理人员就投入到户籍清理工作中,对各自所辖街道、路段进行拉网式地清查,发现新开业户,立即督促其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对每月认定的非正常户、办理的停业户、注销户进行核实,发现纳税户状态不对的,立即纠正,并进行处罚。我们还对个体户的税务登记和营业执照进行核对,发现证照不符的,通知纳税人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经过清理,分局所辖的新华路、长虹路、中原路无一漏征漏管,成为户籍管理的样板街,在市局组织的征管工作检查中,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四是抓小街小巷清理,不漏一个死角点。在保证对主要路段、重点区域进行严格控管的同时我们还对小街小巷、破产停业厂矿企业院内、居民生活区院内、城乡结合部等特殊地域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清理,对未达起征点户进行了登记管理。今年元至月共清理个体户56户,对有营业执照的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没有营业执照但有业主身份证的进行了上机管理,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业主身份证的进行了造册管理。目前,我们对所辖街道、路段、市场的个体户数、月征税款等情况了如指掌,各站站长及管片人员对所管户数、名称、地点、所交税款一口清,做到了管理到位、征收到位、稽查到位。
五、切实抓好干部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干部素质的提高来自于不断的学习与充实。一年来,我们重点从三个方面强化了干部教育:一是搞好政治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我们组织组里的同志对“xxxx”重要思想、同志在西柏坡的重要讲话及有关政治理论进行了反复学习和讨论。通过学习使大家的政治思想觉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信念有了增强,并把“xxxx”重要思想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二是搞好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在业务学习方面,我们重点抓了新《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学习,在学习上采取了三结合:即组里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参加分局业务培训与下企业实践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等学习方法。针对户籍管理人员长期在基层,学习机会相对少的现状,我们专门组织全体户籍管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聘请业务好的同志进行授课,通过进解、讨论、提高、答疑的方式,从理论到实践,再由实践到认识,使大家的专业技能得到较大的提高。三是搞好廉政学习,增强廉政意识。户籍管理人员几乎天天和纳税人打交道,加强廉政教育,对户籍管理人员来说尤其重要。我们将市局《国税工作人员廉政手册》发放到每位干部手中,要求大家对税务干部“五要”、“十五不准”及分局有关廉政要求的规定耳熟能详。通过学习,大家能够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在工作中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不在纳税人中吃、拿、卡、要、报;牢固树立了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廉政意识。
六、全面抓好日常工作,理顺完善工作程序户籍组是一个大组,日常工作多而繁杂,点多面广,理顺抓好日常工作尤为重要。一年来,我们共核查个体开业税务登记0户,核定纳税和调整纳税定额7户次,办理注销税务登记6户,认定非正常户8户,办理停复业户次,并着重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齐心协力合作。为了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除了对在站里办公人员和组里办公人员进行分工外,并分别对站里、组里人员又进行了详细的分工,而且一项工作同时涉及几个岗位时,还明确了各岗位之间的传递手续和衔接问题,从而增强了大家的责任感,事业心。在工作中,大家既兢兢业业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又齐心协力干好份外工作,充分体现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团结精神。二是规范资料管理,建全存档制度。为了使征管资料健全完整、管理有序、查有依据,我们安排了专人管理资料,要求每月的征管资料填写规范、装订整齐、分门别类,按时间、内容,进行归档保存,较好的保证了各个时期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延续性。三是严肃组织纪律,自觉遵守规定。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规范约束人的准则,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因此我们要求每个同志不但要学习和遵守党纪国法,还要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干部的有关纪律要求,更要遵守好市局和分局的有关规定。通过学习,我们的每个干部在平时工作中都能从难从严,一点一滴,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树立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
总之,一年来,在全组同志的共同努力和拼搏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与兄弟科室、组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xxxx”为指针,以分局和科的正确指导为目标,再创佳绩,再做贡献,以新的面貌、新的精神、新的行动,积极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征管工作任务。
户籍室工作总结篇3
城乡二元结构是中国发展面临的巨大问题,对于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原因,户籍制度被认为是重要的制度安排。在由国家而主导的再分配过程中,城市所得到的资源远远高于农村,而户籍制度则由限制了在城市工作或居住的农业户籍人口获得城市的资源,这使得尽管在大量农业户籍人口进城的情况下,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存在。在这个过程中,户籍制度起到的作用是固化了国家再分配的不平等。那么,市场化过程中,初次分配更多的是由市场决定,初次分配是否就能免受户籍制度的影响呢?其实也相当于问:在职业分配上,是否存在着户籍差异?①
一、文献和研究假设
有关于中国户籍制度产生的影响,学界有众多的研究,特别是户籍对社会分层和职业流动的影响 [1~2],以及对职业分配的影响 [3~4]。
陈钊等人 [3] 的研究发现,本地户籍这一并不表征生产率的因素反而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东部更有助于劳动者进入高收入行业。未能持有本地户籍的人口遭遇劳动力市场的进入障碍,而这种障碍是造成行业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姚先国等人 [4] 以浙江省的人口普查数据开展研究,发现农业与非农业劳动力在职业获得上存在城乡分割。
但是,这种基于户籍制度的职业隔离又是为何存在的呢?蔡昉、都阳、王美艳 [5] 认为,劳动力市场城乡间分割,在改革之前是政府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需要,在改革以来则是受到城市利益集团的影响而得以维持。而户籍制度是劳动力市场上就业保护的制度基础。这也就是说,体制内的单位部门更有可能会受到城市利益集团的约束而利用户籍制度进行劳动力市场的就业保护,而体制外的市场化部门,将会依据市场利益而较少的存在基于户籍制度的就业排斥现象。但也有学者认为,虽然中央政府强调城市内部就业的平等,不应该有户籍差距。但是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地方就业,会借助户籍制度对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的劳动力人口就业进行筛选。政府对本地劳动力的就业给予帮助并提供保护,同时对外来劳动力的就业施加种种限制。正是通过给予“本地”和“外来”劳动力不同的待遇,政府的“地方性”才能以展现。这种待遇的不同,更多的体现在政府在限制外来人口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并且在在用人计划、待遇水平方面进行严格管制[6]。
王美艳看来,就业歧视使得很多外来劳动力来到城市后,只能进行“自我雇佣”,收入很低而且相当不稳定,更谈不上享有任何福利待遇。即使能够找到“单位”,通常也只能在非正规部门、或非公有单位就业,很难进入公有单位 [7]。李春玲通过对具有不同户籍性质的流动劳动力和非流动劳动力的社会流动和地位获得模式的比较,流动劳动力有可能争取到的上升流动机会多处于远离国家控制和制度规范较弱的领域。也就是说,不管是在职业配置还是在职业流动方面,户籍都产生着影响 [8]。
二、数据和变量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与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开展的全国综合社会调查2006年调查数据(CGSS2006)。本次调查采用分层的四阶段不等概率抽样:区(县)、街道(镇)、居委会、住户和居民,其中区(县)、街道(镇)、居委会/村三级已依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2000 年人口普查)完成抽样。在正式调查之前,先对住户和居民(受访者)抽样,最终获得了10 151份有效问卷,其中城市地区问卷为6 013份,农村问卷4 138份。
由于本文需要讨论户籍壁垒在职业分配上的体现,故而剔除那些从未有从事过非农职业的样本,剩余6 165个有效样本。在职业的测量方面,本文使用数据中被访者所描述的目前工作(或失业退休前的最后一份职业)情况。为了讨论户籍对工作配置的影响,故而在户籍的测量上使用入职前的户籍状况。
(一)因变量
本文的因变量包括两个:单位类型和岗位类型。单位类型分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经营五类。前三类也可以概括为公有制部门,后两类概括为非公有制部门。岗位类型以管理级别来划分,分为无管理级别、基层管理级别(包括班组长和单位基层管理)、中高层管理级别(包括单位中层管理和单位主要领导)三类。
(二)自变量和控制变量
户籍为虚拟变量,为获得当前(或最后)工作之前的户籍状况。有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两种类型,其中城镇户籍人口还包括蓝印户口的非农户籍人口。教育程度为分类变量: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包括中专、职高和技校)、大专及以上(包括相同级别的成人教育)。党员身份指的是在获得当前(或最后)工作之前的情况。年龄指的是获得工作时的年龄。考虑到户口的代际传承作用,研究中使用18周岁时父亲的户籍状况作为控制变量。
具体的样本分布情况(见表1)。
三、测量
本文要研究的是户籍对职业获得的影响,而测量职业类别的两个变量都是分类变量,这样可以使用多分类logit模型对不同户籍人口对几种职业的获得概率进行估计,从而发现户籍因素是否影响职业获得。
考虑到本文使用的数据是本次调查采用分层的四阶段不等概率抽样而获得的全国性数据,故而在建模时需要考虑到抽样设计可能带来的估计结果偏差。本文使用调查估计过程来调整可能由于调查抽样所带来的偏误。① 调查估计的PSU权重为抽样设计时的PSU抽选子总体,本次的抽选子总体为:北京市辖区、天津市辖区、上海市辖区、东部省会市辖区、中部省会市辖区、西部省会市辖区、东部区县、中部区县、西部区县共九类。
四、结果
(一)单位隔离
表2显示了不同户籍的居民在单位获得上的多分类logit模型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到,在控制了个人特征的情况下,以拥有城市户籍的人相比并且以私营企业做参照类,农村户籍的人进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概率只有具有城市户籍人的17.2%,并且在0.001的显著度水平上表现显著;与之类似,拥有农村户籍的人进入集体企业的概率只有具有城市户籍人的42.1%,并且表现显著;尽管农村户籍的人进入政府或事业单位的概率也远低于城市户籍居民,但是并未在0.05的显著度水平上表现显著;相比之下,具有农村户籍的人更倾向于流向个体经营,但同样统计上未表现显著。
在中国的制度里,户籍可以看出是一种代际传承的因素。孩子出生之后,需要在父亲或者目前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登记,如果父母均为农村户籍居民,那么孩子基本上也是农村户籍。而绝大部分的父亲或母亲一般会具有相同性质户籍。故而在回归模型中,加入了被访者18周岁时父亲的户籍状况。回归结果显示父亲的户籍性质对被访者进入何种类型的单位具有显著影响(显著度水平均为0.1)。这进一步可以说明,在当前中国,户籍仍然是影响职业获得的制度性因素,而这种户籍制度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职业隔离,阻碍了农业户口的居民进入一些比较好的单位工作。
控制变量方面,以私营企业为参照组,相对于女性来说,男性更容易获得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政府机关的工作,但是统计结果并不显著。也就是说,性别并不是产生职业隔离的显著因素。而教育程度也只有大专及以上的教育程度才有显著影响,相对而言,具有大专以上教育程度的人更倾向于在政府或事业单位工作。这是因为在中国,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作为收入和地位比较高的部门,吸引了一部分具有较高教育程度的人加入。结合吴晓刚 [1] 的观点,可以解释为何政府和事业单位的职业户籍隔离不显著,这是因为部分具有农村户籍的高教育程度人群加入了这一部门,消除了户籍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上面的研究让我们看到了户籍制度的部门隔离作用,那么我们可以进一步问:户籍制度是否会同样造成不同岗位的隔离呢?
(二)岗位隔离
下页表3呈现了户籍对单位内部管理岗位级别进行多分类logit回归的结果。模型一和模型二分别呈现的是公有制部门和私有部门的管理岗位情况,参照组为不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回归结果显示,在公有制部门存在一定程度的部门内部隔离,具有农业户籍的员工成为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概率仅为城市户籍员工的73.7%,并且统计检验显著(显著度水平为0.01),不过,在成为基层管理人员上,农业户籍的人和城市户籍的人没有显著的区别。在私有部门的管理岗位上,户籍制度没有形成任何壁垒,农业户籍员工和城市户籍员工享有同等的机会成为管理人员。在同样的情况,父亲的户籍情况对于是否成为管理人员没有显著的作用,甚至获得公有制部门的中高层管理岗位概率,父亲为农业户口的员工比为城市户口的员工要高54.2%(显著度水平为0.1)。这一结果可以解释为,父亲为农业户口且今日公有制部门的人一般具有较高的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本,所以在部门内部也更有可能成为中高层管理者。
此外,我们还可以发现,虽然上文显示性别因素在进入各部门时没有显著的区别,但是在公有制部门中,男性成为基层管理人员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概率是女性的2.03倍和3.36倍,并且在0.001的显著度水平上表现显著;在私有制部门,只有在成为中高层管理岗位人员上,男性比女性显著高45.6%。在教育水平方面,具有较高教育程度的人拥有更多成为管理人员的可能性。在公有制部门,一个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成为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概率是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的人的35.89倍,而在私有制部门则仅为4.262倍。此外,党员身份也表现出显著的作用。
总之,在跨越户籍壁垒成功获得了部门职位之后,户籍制度产生的职业隔离效应就基本上消失了。不管是在公有制部门还是在私有制部门的单位内部,成为管理人员更多需要的是个人能力,而户籍所产生的影响有限。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中国非农部门形成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并不只是源于劳动者之间人力资本差异,还源于在中国实施了五十余年的户籍制度。在中国体制内的公有制部门,户籍制度发挥的作用更加明显,这使得持有农业户口的人很难进入具有较高收益和地位的公有制部门,而只能流入体制外的私营部门,而且更多的是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不过,一旦跨越了户籍壁垒而获得职位之后,单位内部便几乎不存在职业的户籍隔离了。
五、小结
本文使用2006年中国社会综合调查数据(CGSS2006),讨论了中国初次分配城乡之间趋于公平的前提性假设:基于户籍制度的职业隔离消除。研究发现,在当前中国社会,城乡户籍差异在职业分配上存在显著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表现为基于城乡户籍差异的就业单位隔离。
在相同的个人情况下,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口在从事非农职业时,进入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的可能性远远低于城市户籍人口。农村户籍的人口的就业单位更多为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中国虽然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市场化改革,但当前公有制经济仍然占主导地位。处于主导地位的公有制经济部门限制了具有农村户籍人口的进入,这是产生基于户籍制度的职业隔离的主要原因。
针对农业户籍人口可能人力资本较差,从而导致进入公有制部门较为困难的观点,我们分别讨论了是否在公有制部门以及非公有制部门内部存在基于户籍的岗位分化。数据结果发现,不管在公有制部门还是私有制部门,户籍对岗位区别的作用并不显著,岗位区别的来源主要是人力资本的差异。也就是说,在人力资本相同的情况下,具有农业户籍和城市户籍的人享有相似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
总之,当前中国劳动力市场仍然存在基于户籍制度的职业隔离存在,而这种职业隔离的主要来源是进入公有制部门时对于农业户籍人口的机会不平等,而一旦能够进入这些单位之后,户籍对于职业隔离便不再起到作用了。
户籍室工作总结篇4
我所地处XX区的最北端,辖区总面积XXX平方公里,内辖X村X场X个社区,有常住人口XX户,XXX人,其中包括农业人口XX人,属于典型的城郊结合部。自建所以来,我所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特别在市局党委提出实行一区一警,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以来,我们在人口管理方面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并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着重加强了对暂住人口和重点人口的管理,目前,这两项工作已初步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并收到了好的效果。今年以来,我所共办理暂住证XXX人,录入暂口信息XX条。查验、办理房屋出租治安许可证XX户。重建重口档案XX份,工作对象档案XX份,录入重口信息XX条,工作对象信息XX条,建所外被监管人员档案XX份,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组织责任区民警学习了市局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实行一区一警工作目标考核”的精神,将基层基础工作抓实抓细。所内制定了责任区工作周小结、月考评、年考核的管理办法,并以所长、教导员、分管副所长牵头和暂口内勤、户籍警组组长组成考核小组,不定期对每个社区、村委会的暂口工作进行抽查,这样以来,充分调动户籍民警的责任心与积极性,工作更实更有成效。
二、暂口联姻管理,促进工作规范
X年X月X日,XX区委、区政府推出了公安与计生部门合署办公,联合查验,统一管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联姻式”管理。动员会后,我所迅速行动,与街道计生部门通力合作,从XX年X月X日起,XXX地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正式挂牌成立。迄今为止,我所的暂口办证与计生查验工作已经全部实行微机联网管理,逐步进入了规范化模式管理,根据市局、分局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两档八薄,并做到暂口内卡相片收集率达100。我所现建全房屋出租户档案XX户,全部做到手续齐全。
在联姻式管理的基础上,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政府XX号令,结合今年开展的一区一警工作,我们对暂住人口进行彻底整治。所里组织户籍民警逐家逐户上门检查办证情况,对手续齐全只是未办暂住证的,口头督促或发给《限期办验证通知》,限期到所办理暂住证,对于那些经三番五次上门仍不愿办证的,就按照公安部25号令处予50元罚款,再要求其办证。
在对用工单位的暂口管理上,我们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有的放矢开展工作。管区民警作为派出所和用工单位的联系人,与单位责任人签定责任书,并与街道、村、场计生专干一起不定期对用工单位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用工单位违反了责任书有关规定,立即进行处罚。
暂住人口以经商、打工居多,大部分都租赁在居民家中居住,由于他们的流动性比较大,要管死很难,所以,我们只有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才能管好管严。为了做好这一项工作,早在20__年,我所就全部重建了房屋出租户的档案,当时,我所共有出租户XX户,两年的时间过去了,我所的房屋出租户已经增至XX户,管区户籍定期审核《房屋出租治安许可证》,签订《治安责任书》,发放《外来人口登记薄》,填写考核记录,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按规定撤消和处罚了一批出租户。如今,这些户主都能自觉催促租赁人员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等有关手续。我们通过对房屋出租户的严格管理,有力地加大了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力度。
户籍室工作总结篇5
一、户口整顿目的
通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人口资料准确翔实,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区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决定成立市区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副局长何小波兼任。各镇(街)成立相应机构开展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及姓名、性别、相片、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及公民身份号码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重点摸清以下情况:
1、具有本区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户口的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特指在城区和镇(街)范围内实际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人员情况。
5、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辖区内的境外人员情况。
7、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人员情况。
8、监狱、看守所服刑人员中无户口人员的基本情况。
9、编制、设置和清理门楼牌情况。
四、方法步骤
我区户口整顿工作自结束,分为准备、核对纠错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全区方案和区级户口整顿经费预算报告。培训各镇、办入户核对骨干,统一工作流程和相关表格的填写。
在《晚报》《告全区居民的一封信》。
各镇、办要通过黑板报、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告居民一封信、社区网站、广播、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各镇、办根据区“六普”户口整顿办提供的人口数据,全面掌握本辖区实有人口的基本情况,测算本镇、办工作量。以社区、居(村)为单位,以居民小组或村民小组为最基本单元,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根据省、市“六普”办要求的每50户或250人配备二名入户调查员的要求,测算所需人员。7月6日前,在干部、职工和社区、村(居)委、学校等单位中选调人员,配齐配足户口整顿人员。
做好以下工作:
(1)将选调人员成立“入户调查”、“业务办理”、“质检汇总”三个小组。
(2)制发入户调查员胸牌。
(3)对参加户口整顿的各镇、办骨干进行业务培训,然后各镇、办对参加户口整顿选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各镇(街)利用区“六普”户口整顿办提供的数据,以居(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别打印的《户籍人口资料清单》、《暂住人口资料清单》、《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资料清单》作为人户调查员上门核对的原始依据。
(5)区“六普”户口整顿办制发《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登记表》、《人户分离情况登记表》、《暂住人口登记表》、《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情况登记表》、《常住户口待定人员登记表》、《漏登、重登及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登记表》六张表。
(二)核对纠错阶段
1、核对户口。由各镇、办“入户调查组”持《户籍人口资料清单》、《暂住人口资料清单》、《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资料清单》,按照街(路、巷)、自然村,上门入户与公民持有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实际情况进行逐户、逐人、逐项仔细核对,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通过入户核对,全面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境外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对核对中发现的问题,作如下界定:
(1)对有项目差错的,填写《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登记表》;
(2)属于人户分离的,填写《人户分离情况登记表》;
(3)属于暂住人口的,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4)属于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填写《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情况登记表》;
(5)属于计划生育未落户或其他户口待定人员的,填写《常住户口待定人员登记表》;
(6)属于漏登、重登及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的,填写《漏登、重登及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登记表》。
2、质量检查。
(1)入户核对后,各镇、办“质检汇总组”应坚持“日清日结”制度,每日对已经核对完成的《户籍人口资料清单》、《暂住人口资料清单》、《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资料清单》及六张登记表逐一进行质量检查,对户口整顿进行质量把关,签字存档。
(2)“质检汇总组”将入户调查员提交的六张表每天进行一次汇总,并填写《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情况表》,每10天一次汇总后分别上报区“六普”户口整顿办。
(3)对其中需要办理户籍业务的,转交给“业务办理组”。
3、业务办理。入户核对工作结束后,对入户调查中发现需要办理的户籍业务,由“业务办理组”进行跟踪办理和整改。
(1)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
(2)对核对工作中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认真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
(3)对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注销其户口并严肃追究处理相关责任人。
(4)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也要及时登记落户。
(5)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
通过问题整改,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相一致。要力争全面完成问题的整改,确需进一步调查的,也应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4、提高人口相片采集率。公安分局要按照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20个100%”的要求16周岁以上人员相片采集率要达到100%,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要在此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中,对已办理二代证但因系统原因在我市信息系统中无相片的,要在省级平台下载相片加以维护,同时采取上门照相等方式努力提高本辖区内常住人口的相片采集率。
5、检查督促。镇、办领导要对辖区户口整顿情况每天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区“六普”户口整顿办要组织3次以上的督促检查,确保我区户口整顿工作质量和进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
做好集中整顿后的数据整理、汇总工作。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改进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
1、核对纠错工作结束后,各镇、办要组织自查,对“六张表”认真进行核对,发现相关数字不一致或有项目差错的,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要重新入户核对,并据实更正。
2、区“六普”户口整顿办要组织人员对每个镇办进行全面验收,各镇、办将工作总结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上报区“六普”户口整顿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我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特色,对加强和促进户籍登记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户口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户口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户口整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各阶段的目标任务。
(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整顿取得实效。各镇、办要把户口整顿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任务,合理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把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抓,防止出现死角。要针对本地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户口清理整顿工作计划,有重点、分步骤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强。参与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的人口计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卫生、教育、司法、财政、发展改革、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遇到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并及时向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汇报,妥善加以解决。
(四)抓好户口整顿与相关工作的结合。公安分局一是要抓好户口整顿与分局正在开展的夏季严打工作相结合。通过此项工作,加强人口管理,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打好基础,为现实斗争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二是要抓好户口整顿与派出所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相结合。尤其对入户核对工作中采集的暂住人口,要及时录入“派基”系统。三是要抓好户口整顿与大情报信息系统中的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相结合。通过入户核对,对部、省、市三级平台下发的重点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掌握,确保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取得实效。
户籍室工作总结篇6
8月26日,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___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___充分肯定了人民警察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作出的重大贡献;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明确要求,为新时代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我将认真按照___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永远做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
作为一名户籍民警,由于接手户籍业务时间不久,经验谈不上,以下是我从事户籍管理工作的一些粗浅体会和思考,不足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勤于学习,精通业务。
户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时效性、关联性较强的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户籍民警要立足岗位,认真学习,与时俱进,及时掌握新出台政策,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持之以恒、日积月累、厚积薄发,自我提升。户籍民警还要做到政策、法规入脑入心,业务顺口顺手,熟练掌握户籍业务,不断提高微机办公质量,达到业务知识熟知熟会熟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户籍服务。
二、牢记初心,真诚服务。
户籍民警要牢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心系百姓,牢记初心,一是面对人民群众要心怀敬畏之心,在工作中户籍民警要以热情、和蔼的态度对待群众,关心群众需求,俯下身子,心中装着群众,换位思考,用温馨服务让群众感觉到暖心,用规范执法让群众感觉到舒心,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及于民。二是面对人民群众的问题,要谨记“民事不可缓,凡事认真办”,热心对待群众求助,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户籍民警来讲,户籍管理工作十分繁琐、业务量极大,每天重复相同的工作,时间久了,工作中难免有厌烦情绪。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新时期群众的各种需求,户籍民警必须克服不良情绪,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切忌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而造成群众的对立情绪。对于不能马上办结的业务,尽量寻找解决途径,给群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三、分工合作,团结向上。
户籍民警要树立团队意识,工作中注重集体荣誉,服从上级安排,团结同事,一是服从户政科的工作部署安排,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做好本辖区户籍业务工作,遇到难题,及时请教。二是借鉴其他户籍民警好的做法、新的思想,自觉加强户籍民警之间的经验交流,沟通谈心,提高相互协作的能力,凝聚警心,共同进步。三是带领好自己的团队,督促微机员做好相关户籍业务,工作上与微机员多交流,多沟通,帮助解决面临的难题,生活上关心帮助,让微机员感受到作为公安队伍大家庭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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